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时,应当按其规定的程序严格办理有关手续。一般来说,借款可分为借款申请、银行审批、签订合同、收到借款和归还借款五个步骤。出纳人员除了熟悉借款的程序之外,必须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借贷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使借款业务顺利而圆满地完成。
(一)申请借款的管理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借款单位应当首先考虑单位本身的实际需要、借款目的和偿还能力,从而决定借款的金额、期限和方式,这项工作一般是由单位决策层决定的。做出借款决定后,出纳人员即可根据借款计划提供有关的贷款人资料,准备必要的借款资料,然后申请借款。
3.选择贷款人的条件借款人应在各贷款机构之问进行合理的选择,以保证本单位经济利益最大化。在这个前提下,选择贷款人时应考虑以下基本条件:
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种类的要求应和贷款机构的等级、业务范围相适应。
贷款机构对贷款风险的政策,通常银行受本身资本、经营理念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对贷款风险有着不同政策,有的倾向于保守,有的倾向于开拓。
贷款机构对借款人的协作态度,不同银行对借款人的协作态度不完全一致,有的银行善于积极为借款人提供各项咨询服务,并能为具备发展潜力和良好信誉的单位发放大量的贷款。’
贷款机构本身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贷款机构本身的规模和稳定性。
4.银行借款申请材料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和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贷款审批的办理
贷款机构收到借款人提供的借款资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予以贷款,主要内容如下:
1.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2.调查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赢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3.批复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并将贷款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借款人。
(三)借款合同的签订
借款单位的借款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之后,借贷双方即可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方(企业)与贷款方(银行就确立货币借贷权利和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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