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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第1/5页)
    银行账户是各单位管理银行存款的重要工具,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和非金融机构开立并用于存款、支取、转账结算和贷款的户头总称,各单位的银行账户一般由出纳人员直接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主要包括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银行结算业务的管理和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三个方面的内容。

    出纳人员对银行账户进行日常管理时,应对本单位账户的基本情况和结算业务有全面的认识,需要熟悉有关账户及结算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银行账户的管理原则,掌握不同类型账户的基本特点和范围,才能轻松地管好用好银行账户。

    (一)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国家特殊规定除外),并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违反此规定的,除责令限期撤销多余账户外,并处以0.5万~1万元的罚款。

    2.自愿选择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3.守法原则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偷税、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4.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的自主支配权利。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账户内存款,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存款人的银行账户隋况。

    5.银行不垫款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只负责办理结算双方单位的资金转移,不为任何单位垫付资金。

    (二)银行账户的类型

    单位银行汇票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另外,还有特殊管理的外汇存款账户和辅助账户管理的电话银行业务。不同类型的银行账户有其相应的开户条件和适用范围,出纳人员必须熟悉这些账户的特点,才能灵活地加以使用。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每个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条件。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单位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①企业法人。

    ②非法人企业。

    ③机关、事业单位。

    ④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⑤社会团体。

    ⑥民办非企业组织。

    ⑦异地常设机构。

    ⑧外国驻华机构。

    ⑨个体工商户。

    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其他组织。

    以上可见,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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