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便可从自己指缝中望去。如此,我从主席台的位置上可以推论出当时当权者群是些谁,可以看出谁是真个激昂慷慨,谁是虚张声势,谁个随声附和,谁个又怡然自得一一比如某位“革命群众”在这严肃的斗争大会上,竟然左手托壶品茗,右手在高翘的二朗腿上敲打,以至搓脚丫子,其各自神态,大可摄影留念!但我得声明,这种偷觑,不过为满足好奇心,在当时绝无企图“翻天”之意的。即如那天之会,我还是抽象地认罪,而否认主观上犯罪的。这并无有朝一日要打翻天印之意,而实在也没想到有翻天的可能。只是被斗疲疲了,变成“老油条”罢了。用树枝剔除鞋底泥巴,在我可说是玩世不不恭,也可说是利用光阴嘛!这天晚饭,我自然照吃不误,而且还偷喝了一口酒,并以暗藏的云南火腿沩下酒物,作自我慰劳。这也许是强颜欢笑,借酒浇愁吧。但当时还不及分析。
关于私藏的云南火腿得交代一下。在下放干校命令下达之时,时间匆促,在王府井百货公司和几个市场上抢购应用物资时,因为听说干校的伙食远不如前了,便想买点酱菜之类罐头,偏偏无货,只有云南火腿备货充足,就随手买了两听。在离京前家书中,便顺带说一句,如有酱菜之类可以寄点到干校来。因此我到干校不久,便收到南京家中邮寄来一个大包裹,其中有大头菜,也有各种罐头,以及其它日用品。谁知包裹还未送到我手,便先吃了一顿批判。罪名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未改,我只好全盘接受。最后问我这些食物应该如何处理,我说悉听领导决定。领导说未便决定,但建议我送给干校幼儿园里小朋友,我便欣然同意。谁知小朋友敌情观念很强,一个月后原物退回,说是:“不吃黑帮东西!”这大有伯夷、叔齐不吃周食的气概,令我敬佩!但又如何处理呢?罐头之类的处理方案我忘了,但大头菜确实是归还给我了,只是已长满了霉!我只好洗而食之。因此,我那两罐云南火腿便无从以见天日了。但干校的伙食确实日见其糟。最初到达之时,还吃过廉价的鱼虾,而且量大。但这小小农村,虽产鱼虾,哪经得起我们近万张“吃的好”的嘴?当时菜园尚未兴建,猪栏里也只有小猪崽子,未能自力更生,而劳动强度大,食欲特强,于是纷纷自求补养之道。星期假日去甘棠镇小馆子吃鱼并小饮两杯者,便络绎于途了。这可是“革命群众”的事,其在我辈“黑帮”,则未可也!但去甘棠赶集的权利还是有的,最初不过得有位“崇公道”随同“照顾”;稍后,“黑帮”之间也有互为“崇公道”即互相监督的。这时,我们也就不免接受“革命群众”的“引诱”或“腐蚀”,又稍稍来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了。比如诗人丁力,便有幸和他同行,他倒是很“公道”的:他吃鱼也叫我吃鱼;他喝酒,我也便灌瓶啤酒。但要像群众那样见啥买啥,尚未敢也。不过有例外,那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赵少侯同志,这位忠厚长者颇信领导的动员,把老夫人也带去干校了,大概是不忍老夫人只吃“糟糠”吧,居然也大买其荤菜罐头以慰劳之。而赵公又不慎,空罐头未作妥善处理,被人发现了,于是开了个空罐头展览,以儆效尤!至于赵公如何被批,事出隔壁连部,未敢臆测。赵公今已作古了,提他这件往事,并非出他洋相。其实他是极其老实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