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部队,驻守县城的国民党部队防范也不很严,他们有时也可以装成老百姓(区干部都是便装)进城办事,当然也可以顺便回家了。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孟庆云偷着回家的消息,还是被国民党军队知道了,西南隅村的陈维州当时是国民党的城关镇政府“卫兵”,曾带人到我家里去抓我父亲孟庆云,当时未抓到。就警告我家的人说:孟庆云何时回家要去镇政府报告,让他去自首等等。可把我奶奶和我母亲吓坏了。
1947年6月13日,国民党部队向西撤退回北京,蓟县城又回到人民手里,又搞土地复查运动,分房子分土地。我奶奶以及我二爷孟宪增都被上次闹“反攻倒算”吓坏了,胆小,再分给土地说什么也不敢要了。白当贫农了,土地、房屋、地主的浮财(被褥、衣服、家具、车马等,谁要给谁,谁敢要还得到政府的表扬),我家什么也没敢要。还是过原来的穷日子。
1947年20虚岁的孟庆华结婚,娶18虚岁的土楼村殷家女儿(解放后取名殷桂荣1931——2011)为妻。从劳动力上看,我父亲孟庆云成为“脱产干部”(注6)后,家里的土地村里派人代耕(注7),收秋时村里也派人帮忙。加上我母亲和婶婶都是农家出身,干惯了庄稼活,这几亩土地还是可以维持生活的。
1948年农历二月我降生了。我出生几个月后,1948年7月顽军二次进攻蓟县城,蓟县城里又被国民党军孙殿英部队占领了。我父亲他们这些区干部又躲到乡下去了。国民党兵又到我家搜查我父亲。当时我才几个月,他们把我抱过去戏称我是“小八路”,当时把我母亲吓坏了,怕他们把我摔死。幸好他们还是有人性的,只是出于对小孩的喜欢才抱我的,等他们走了以后,全家人才松了一口气。这次国民党军队在蓟县城驻扎不到一个月时间(有人说是28天),后来又撤退了。蓟县城又回到r人民人民手里。这年秋天也就是农历九月,孟庆华喜得贵子——我堂弟孟繁荣降生了。家里多了一个孩子,变成三个妇女带两个小孩。这年县城里开始推行《土地法大纲》,继续分房子分土地。这时已是平津战役前夕,我父亲被调到通县专署公安处工作,准备随部队接收北京,离家较远。大概是我奶奶被两次国民党反攻蓟县城吓坏了,也可能是我家没有劳动力,同时又不缺房子住的缘故,我家还是没有要什么“胜利果实”(当时许多老百姓都不清楚全国解放战争的大形势,都不敢要)。家里原有的房屋和土地一直维持到农业合作化。
注1:打零工——主要是在农忙时给地主富农家干农活,因为地主富农家土地很多,虽然有长工(那时俗称扛活的),也只是负责日常的农活,到农忙时还是要雇用许多短工的。另外,城里的一些工商店铺也需要随时雇佣干零活的人,还有当时的政府机关、驻军、学校等单位也要随时雇佣干零活的勤杂工。
注2:做工伕——就是打零工,做零散的劳务活。那时在城里就有劳务市场,俗称为“工伕市”。把雇主到工伕市上雇佣临时工的行为称为“叫工伕”,而那些打零工的行为称为“作工伕”。(蓟县城里的“工伕市”一直到农业合作化才消失。)
注3:上山打柴——过去人们把山上自然生长的草本和木本植物统称柴禾。打柴既包括用镰刀割茅草(主要是黄麦草和白草芽子)和小灌木(荆树枝子),也包括用斧子砍较大的树干、树枝叉和用小镐头刨树根。城里的农民在农闲时上山打柴,除自家用外,还要到集市上去卖,或者直接给机关单位和铺家(工商业店铺)去送。那年代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当地驻军包括日本队部,以及大财主家和平时做买卖的小商贩们家里都要买柴烧火做饭的。那时阔人家(包括公家伙房)做饭讲烧劈柴(劈开的木头块),穷人家做饭烧茅柴(茅草)。那年代山上自然生长的树木和荒草很多,上山打柴是既砍木柴又割茅草。现在看来这是一种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但过去穷人们靠山吃山的一种谋生手段。
注4、在1965年以前,所谓的大瓦房就是现在的小瓦房,是那种用粘土烧制的青砖和青色弧形陶瓦盖起来的房子。因为那年代比较富裕的人家盖的瓦房,比穷人家的茅草房宽敞高大,所以人们称其为“大瓦房”,而对茅草屋则称为“小草房”。后来,有了水泥塑造及后来用紫砂土烧制的平面大瓦(从在房上遮雨面积看,一块水泥瓦或者紫砂瓦相当6——8快弧形陶瓦),人们就把过去那种弧形陶瓦称为“小瓦”,而把水泥瓦和紫砂瓦叫做“大瓦”了。
注5、位于现在西大街路北的古街商城处,当时就是三间门市的小作坊,杨家铁匠炉主要是手工锻造菜刀、杓、铲子、马掌等物。杨家的西邻是吴家罗圈铺,手工制作筛面用的各种马尾罗和铁丝罗。吴家的西边是北四眼井胡同。公私合营后这里都改为杨家和吴家自己的普通住宅。改革开放后,西大街改建古文化街,居民们都搬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