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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我家解放前的经济状况(第7/8页)
    佣人,干那些担水劈柴、做饭烧火、刷筷子洗碗、看孩子、倒尿痛等零活。到第三年才到炉上学打铁的技术。尽管孟庆华在三年学徒期间不能给家里增加收入,但起码少了一个吃饭的半头小子,也算给家里减轻了负担。

    四、大家庭的解体

    1942年冬,66岁的孟昭信病故。在我们这三大家“昭”字辈以上的三代人中,孟昭信算是寿命最长的了。过去有句“人过七十古来稀”的老话,能活到六十岁也不简单了,三大家中“继”字辈和“广”字辈都没有超过六十岁的。孟昭信离世后,维持全家生活的顶梁柱没有了,祖孙三代一起生活的大家庭也解体了。

    家产是按照孟宪成家(只有妻子绳氏和2个儿子,一个儿媳,1个女儿共五口人,但孟庆华不在家里吃住)、孟宪增家(夫妻二人和2个儿子共4口人)、孟宪奎家(认为在外地)三份分的,一共三层草房,都是三间的厢房,每家一层。旱地、水田、园田,都按照三份分的。孟宪奎这份由母亲贾氏(我的曾祖母)代管。贾氏名义上自己一人单过,可实际上除种分收的地外,家里的园田和附近地里的庄稼活,都是由次子孟宪增和长孙孟庆云来干的。

    分家后孟宪成遗孀绳氏家里五口人,1844年女儿孟淑珍出嫁到城东仓上屯村尹家,家里实际只剩3口人。

    1945年日本投降后,八路军接管了蓟县城,在各村建立人民政权,孟庆云参加了党,在村当干部(治安员兼任民兵队长、青年团支部书记)。把被日本兵队占用的东院要回来了,因为东院是分家时的房产之外的共有财产,孟庆云就给祖母贾氏点钱作为分家的补偿,这个院子就归绳氏和儿子们居住。因为这时孟庆华已经18虚岁,并且三年学徒期满,开始挣点钱(每月三块大洋),也该娶媳妇了,西院原来居住的那三间西厢房已经不够用了。对贾氏来讲,三儿子孟宪奎在日本投降后还无音信,已经不抱多大希望了。当时家里有四个孙子四层房,将来也够用了,给大儿子这门两层房也不为过。这时孟宪增夫妻二人和蓟县的几个同伴去唐山打工,男人都下井挖煤。干了一个多月,孟宪增听说下井挖煤有风险,就自己回家务农来了。本来孟宪增就因脾气暴躁而经常打老婆,致使夫妻感情不合。妻子赵氏到唐山上班后,长了见识,自然不愿意再回蓟县,为此夫妻分手。那年代结婚离婚都不需政府干涉,换帖子(男女方家长互相交换写着新郎、新娘生辰八字的庚帖)算订婚,拜天地算结婚。有老人家长在的,把媳妇退回娘家算离婚,没老人家长的夫妻二人一吵架,说声“散伙’就算离婚了。后来孟宪增这门就是光棍爷仨过日子了。

    1946年开始搞土地改革,我家被划为贫农成分。后来还在城南分了几亩地。孟庆云又调到马伸桥二区任区公安员。在土改中,有些大地主害怕挨斗争,就跑到北京的国民党统治区去了。

    1946年9月下旬,国民党傅作义部队占领蓟县城和邦均、马伸桥等较大村镇,成立了国民党县党部和县政府,县长李维周。原来那些跑到北京的地主富农又回到县城里来了,国民党政府组织这些逃亡的地主富农进行“反攻倒算”。结果地主又把我家分的几亩地(我家种好麦子了)要了回去。我父亲孟庆云一直在解放区(马伸桥二区)工作,因当时蓟县没有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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