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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我家解放前的经济状况(第4/8页)
    补又三年。从吃的看则是粗粮糠菜为日常生活,大米白面逢年过节才吃。春秋夏季,一日三餐两稀一干(早、晚只吃稀粥,中午才吃米饭、饼子等干的)。冬季“天短”,妇女孩子在家呆着,一日两餐,以稀为主以干为辅(上午九点钟吃一顿,熬稀粥、泡白薯、咸菜条,下午四点钟吃一顿,还是熬粥或豆面疙瘩汤、干的是白薯或者玉米、高粱、白薯干面的饼子、咸菜条)。男人冬季上山打柴,起大早出发很晚才回来,要带“干粮”(白薯或者玉米面菜馅饼子)。

    前面说过,孟昭信一大家子十多口人,虽有20亩左右土地,而且在马圈头、冀庄、七里峰村边的旱田、稻地是和人家种分收,只得一半粮食,再除去交公粮,剩下的就不多了。如前面估算所收获粮食至多二千四五百斤,其中细粮四百多斤。光靠自家地里生产的粮食,还是不够吃的。那孟昭信病故前的1942年来说,当时全家12口人,包括:孟昭信夫妻二人,孟宪成遗孀孟绳氏(38虚岁)、长子孟庆云(18虚岁)及妻子孟刘氏(19虚岁)、次子孟庆华(15虚岁)、女儿孟淑珍(14虚岁),孟宪增(29虚岁)夫妻二人及长子孟庆余(10虚岁)、次子孟庆宇(5虚岁),孟宪奎的未婚妻(15——16岁)。以此算来,每年人均粮食二百斤,其中细粮二十斤。在1960——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国家实行粮食低指标政策,我们村的粮食指标是每人每天八大两(0.4公斤),每月24斤,每年288斤。1963年以后,我们蓟县的政策是余粮队最高人均每年420斤(其中小麦占四分之一),自足队380斤(小麦占四分之一),缺粮队360斤。我们村是蓟县城里,地少人多,每年都吃购粮证,人均每年360斤。在1942年,我家的土地生产的粮食每年人均200斤,其中细粮只占十分之一。与解放后的三年低指标时期相比还要低得多,所以,土地改革中给我家定为贫农成分,也就可以理解了。1960——1962年,尽管全中国的举国上下的人们,都处于忍饥挨饿的低指标时期,但是大多数贫下中农还是拥护党,拥护国家领导人也就不难理解了。

    可以说,在解放前我家的生活状况,与解放后的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也是非常困苦的。因为城北的旱地不适合种小麦,只能种玉米和高粱、谷子、白薯(也称甘薯、地瓜)等。只有和人家种分收的地里生产小麦和水稻,好年景可得一百多斤小麦,三百多斤稻谷。所以,家里细粮很少,只有过节才吃大米和白面,一年也就有数的那些天。习惯是:每年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祭灶,吃糖瓜(核桃大圆球状的水果糖),中午吃一顿白面和豆面混合面素馅饺子;然后开始烝几大锅玉米面豆馅饽饽,(富裕人家是蒸白面豆沙包)准备正月初六以前吃。腊月二十九(小月的二十八)中午,吃一顿白面素馅饺子;过春节那天中午,大米干饭粉条炖猪肉、再炒几个菜;三十晚上吃饺子(白菜猪肉馅);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初五的早晨,吃白面肉菜混合馅饺子,中午吃玉米面豆馅饽饽和剩饺子。正月十五元宵节,早晨吃饺子。出正月以后,还有三个大节日。即四月十五“过庙”(也称庙会,和过节一样休息一天吃顿“好饭”。但不同地区,庙会的日期不同,蓟县城里是每年四月十五过五名山庙,而马伸桥是三月十八过龙山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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