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第二节 二“计丁授田”与“按丁编庄”(第1/5页)
    随着建州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后金夺取辽沈的胜利,后金汗努尔哈赤颁布了“计丁授田”令。“计丁授田”令的颁布,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

    前节所述,建州铁制农具和耕牛的广泛使用,生产技术的显著改进,手工业和交换的相应发展,使女真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日趋剧烈。这种矛盾必然表现为建州社会奴隶同奴隶主之间的阶级冲突。早在努尔哈赤起兵之前,女真奴隶因被掳使唤,不堪其苦,而纷纷起来反抗。如汉人孙良被掳,卖与豆尚介家为奴,“杀其主母”逃亡(《李朝世宗实录》第91卷)。汉人汪仲武,被掳转卖李豆里家为奴,改名斜往;他“以斧并击杀”奴隶主李豆里及其子胡赤,夤(yín)夜逃奔。汉人罗伊巨被奴役在金波乙大家里十五年,“杀其妻子”逃亡(《李朝成宗实录》第166卷)。

    逃亡是当时女真奴隶反抗奴隶主的主要斗争形式。据《李朝实录》的不完全记载计算:十五世纪前半叶,每年逃往朝鲜的女真奴隶约有十五人;到十五世纪中叶,逃亡奴隶增加五点七倍,而到十六世纪中后期,逃亡奴隶约为十五世纪前半叶的六十八倍,最高达到每年千人以上。奴隶的大量逃亡,沉重地打击了女真奴隶主阶级。奴隶们反对奴隶主的斗争,是奴隶制生产关系变革的基础。

    女真奴隶反对奴隶主的斗争,是其奴隶制生产关系变革的内在根据,而汉族强大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影响,又是其生产关系变革的外在条件。因此,女真族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在奴隶反抗斗争和汉族封建生产关系影响的双重推动下,不得不对女真社会进行改革。这个巨大社会责任,历史地落在努尔哈赤肩上。

    努尔哈赤起兵之后不久,即着手对建州社会进行改革。这种改革,最早见于朝鲜南部主簿申忠一的记载。万历二十四年(1596),努尔哈赤在统一建州女真之后,推行屯田制。当时女真人中存在着“拖克索”。“拖克索”的满文体为tokso,就是汉语的田庄,又称“农幕”。这年申忠一从朝鲜到费阿拉,沿途所经八十余处居民点中,仅见六处“农幕”。这些“农幕”规模不大,受奴隶反抗斗争的打击,日趋衰落。如“大吉号里越边忍川童阿〔下〕农幕,而自上年永为荒弃云”(《李朝宣祖实录》第71卷)。废弃“农幕”,推行屯田。如“奴酋于大吉号里越边朴达古介北边,自今年欲置屯田云”(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图版17)。

    建州女真对屯田并不陌生。明朝在辽东地区,实行“分屯所领,卫兵所耕”的封建军事屯田制(《辽筹》上册)。时“军屯则领之卫所,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明史·食货志一》第77卷)。屯田的办法是“人授田五十亩,给牛种,教树植,复租赋”(龙文彬:《明会要》第41卷)。努尔哈赤的先世猛哥帖木儿在斡木河时即以“复业屯种”。后来据朝鲜史记载,建州女真“各处部落,例置屯田”(《李朝宣祖实录》第71卷)。所以努尔哈赤以明朝的军屯和先世的传统为借鉴,开始推行屯田制。屯田的部民,“每一户,计其男丁之数,分番赴役,每名输十条”(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图版17)。在这里,地租与赋税是合并在一起的,主要是劳役地租
    (本章未完,请翻页)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