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北京王府井“东方广场”一波三折(第5/5页)
心主体建筑,挤出了原址,另外选择改建。另外,设计方案的停车位比原规定的也减少了一半多。
文章分别列举1994年8月23日、10月24日、10月26日,三批建筑学家、政协委员、文物专家联合上书的人员及意思。文章说:
“东方广场项目方案之所以遭到如此大的异议,除方案本身的问题之外,还在于各界人士都关注到一个必须正对的现实——近几年外商投资北京旧址改造地产项目,为追求高额回报,不遵守城市规划规定,要求提高建筑高度与容积率,不但极大地威胁了古都风貌,而且使北京的城市规划法面临废弛的危险!
“外商投资若遵守北京城市规划就赚不了钱吗?答案正相反。有关专家结合目前北京市的地价、拆迁费等对此进行了测算,得出结论:外商如按照北京城市规划要求开发房地产,其回报率已超过100%,所获利润已属惊人。据了解,香港的房地产回报率为10—12%。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业大多还低于这一回报率,如悉尼为6%,新加坡为5%,日本则只有2%。
“遗憾的是,像东方广场项目这样突破城市规划的情况,北京市各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外商为了加高增‘肥’其投资物业,无视北京市规划法规,甚至以早被视为风貌‘败笔’的北京饭店东楼作为样板要价。”
专家认为:“70年代建造的北京饭店东楼高80余米的巨大身躯,极大地影响了故宫的正面景观。在北京旧城中心地区建筑如此高大的建筑,当时曾受到周恩来总理及城建专家的批评。”
“……在少数外商的种种不合理要求面前,北京的规划法规屡受冲击。高层建筑在旧城中心地区大有蔓延之势。针对这一状况,许多城市建设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烈呼吁,必须严肃法纪。如东方广场项目按现方案建造,法制的严肃性何在?如果纷起效尤,北京的总体规划岂不成为一纸空文,还谈何古都风貌?”
“……在涉外房地产业务中,城市规模能否得到外商的尊重,事关主权尊严,是丝毫不容含糊的。”
文章措词严厉,从文章标题“城市建筑如何走上法制轨道——北京东方广场的工程引发的思考”来看,文章是就事论事,并非批评香港长实集团。
可又是由于长实设计欠周全,所以才惹得这满城的风雨。素来不愿招惹“官司”的李嘉诚,这次居然又被掷入了这场政治的漩涡之中了(东方广场已不再是纯商投资)。
这时香港有些存心不良分子,却发布舆论说李嘉诚与北京的市政府关系破裂了,地盘也被市政府给叫停了。3月11日,李嘉诚强调长实与北京市政府的合作非常愉快,方案作修改,这在任何地方任何工程都是要商讨后再最后确定,东方广场目前遇到的问题并不“出奇”。
3月12日的《联合报》称:“李嘉诚否认长实在东方广场的投资因工程延误的关系有所损失。他向记者透露。现时地价还没有确定。另外,他又表示希望东方广场第一期可于1997年落成。
“有报道指长实公司因工程延期及地积比率减小有损失,李嘉诚的回应是:‘鬼才有损失呢!’他说,面积多少完全无关系,内地地价与香港地价天与地比。香港系地价贵,香港最高时地价与起楼价钱系十比一,内地则全倒过来。
“李嘉诚表示,新规划的东方广场与原来面积‘欠少点’,‘微不足道’。不过李指出东方广场楼层不会超过20层,至于会否与北京饭店(17层)一样高,他则不愿透露。他强调,东方广场是一个好投资、好计划,长实很满意。
“李嘉诚又说,他现时‘无甚烦恼’,球照打、会照开、开开心心。”
李嘉诚开心了,同时也使得长实的股东们放心了。
1995年4月27日,新华社发布电讯通稿,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畏罪自杀;北京市市委书记陈希同受到处分;王宝森在分管城市建设中贪污受贿,且生活腐败……本来这些与长实、与东方广场工程没有丝毫的关联,但是香港却因此事而掀起了流言风语,其中有些流言,牵强附会把东方广场与王宝森等牵扯在了一起,真是混为一谈。
东方广场的现址已夷为平地,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合作方仍是长江实业,新的方案的拟定、申报与审批,都须慎之又慎,需要一段的时间方可完成。
直到1996年6月,东方广场项目已由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批准,批准书说:“东方广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近11万平方米,位于联结王府井南口与东单路口两个繁华商业区的重要街区,毗邻故宫和天安门广场,将建成集商业、办公、文化、娱乐等设施为一体的综合型楼群。调整后方案总建筑面积为7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15亿美元。”
1999年5月18日,据新华社报道,***主席会见了长实主席李嘉诚,***对李嘉诚先生多年来积极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热心捐助内地教育、慈善事业表示赞赏,并称赞他为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希望他继续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多做贡献。
东方广场一波三折,几起几伏,但总算大功告成了,1999年国庆50周年的前夕,东方广场宣布全部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