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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老县城的庙宇和“官宅”“官地”(第1/8页)
    第六节老县城的庙宇和“官宅”“官地”

    过去,人们习惯把属于国家和公共所有的东西称为“官的”。在县城里必然要有若干代表国家实行管理的机关单位,这些国家单位所占据的房屋和宅院,就被称为“官宅”“官地”。而庙宇,不论有人居住(僧道人士)的大庙,还是没人居住的小庙,都属于公共设施,也是一种“官宅”“官地”。

    蓟县城里的许多老年人,都听上辈人讲过,在清朝年间,蓟县城里曾经有一宫(也有人说一观)、三寺、九庵、十八庙。何谓宫、寺、庵、庙呢?

    过去,人们把那些信奉道教,供奉仙人(道教认为,凡人和其他动物通过修炼可以成仙)如太上老君、元始天尊、女娲娘娘等真人、老祖、娘娘、圣母的地方,称为“宫”或“观”,由道士或者道姑居住并侍奉香火。把信奉佛教,供奉菩萨、罗汉、比丘(佛教认为凡人和其他动物通过修炼可以成佛,佛的最高级别是菩萨,罗汉次之,比丘再次之)、天王、金刚的地方,称为“寺”和“庵”,由和尚或者尼姑居住并侍奉香火。对在社会上有过一定影响,死后被大家奉为神灵(古人认为天上有各种神,人间的优秀人物死后灵魂可以成为神),塑像立碑表示纪念,并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祈福消灾的地方,称为“庙”。较大的庙也有“庙祝”(俗称香火道人)居住和管理,小庙只有神像无法住人,由附近的信众侍奉香火。不过,平时大家的习惯是,对这些宫、观、寺、庵也统称为“庙”或“庙宇”。可见,“庙”或“庙宇”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别,本节标题中所说的就是广义的庙宇。

    过去,人们把供奉仙佛的屋子统称为“殿”,大殿也称正殿,是供奉本庙宇里级别最高的仙佛的屋子,多为座北朝南的正房。配殿在大殿的左右两侧,与大殿并排,但房屋比大殿矮小些,是供奉较次等级仙佛的屋子。偏殿一般是大殿前面东西两侧的厢房,是供奉再次一级的仙佛的屋子。如果大殿两侧没有供奉神佛的配殿,只有僧道们生活起居的房舍,则称其为“耳房”。其他供僧道们学习生活用的则称为“禅房”、“诵经厅”“僧舍”等。而那些供奉神佛的“殿”,不论大小都是豪华型宫殿式建筑风格,而这些生活用房也有豪华型的,多为普通型的砖瓦房。过去的宫观庵寺,不论大小,都是既有供奉仙或佛的大殿、配殿、偏殿等豪华型房屋,也有僧道居住的宿舍厨房厕所等生活用房。有的寺庙前面还有一片空场,以便为举办庙会(为寺庙上香而定期举办的集贸活动)使用。

    规模大的庙也和宫观庵寺一样,既有供奉级别不同神灵的大殿和配殿,还有供人居住的生活用房。而规模小的庙,有的只是一间大屋,里面供奉神圣塑像,门前一小片场地,无专人管理。最小占地面积不过两三平方米,在路旁建个两三米高的小屋,小屋里只有神像和供桌,正面敞开,连门窗都没有。

    蓟县城里的几处较大的宫观庵寺,不仅是僧道的居所,还兼有接待去东陵上坟的“皇差”的“行宫”职能。因为过去的皇帝、皇后、太后、和嫔妃们,所乘坐的所谓“龙车凤辇”,只是马拉的木轮车,车上有不到一人高的木制车楼子,俗称“轿车”。车楼内只能蹲着和坐着,不能站立。车轴上没有减震设施,虽然里面铺垫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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