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相连的竖条木板),白天折叠起来推到两侧墙角,晚上打开挡住窗户,中间上锁。由于那年代商家店铺一下班就安装上店门板和挂上“挡窗板”,所以人们习惯的称商店下班为“上板了”。直到1980年改革开放后,才出现新式的“卷帘门”,各家店铺才结束了下班就“上板”的历史。
过去的店铺小而多,互相竞争激烈,服务态度相应就好。因为过去人们是以步行为主的,尤其是从乡下到城里来购物的人,一路风尘难免疲惫。所以,许多店铺都是柜台在里面和两侧,在前面店门两侧的窗台下面,摆放桌子和椅子(柜台都在里面),供顾客进店后坐下休息,桌子上有茶水,免费喝水。店门口有小伙计负责招呼客人,进门先问好,出门说“走好,欢迎再来”等礼貌话。冬天小伙计要为客人掀开棉门帘,下雪天还帮客人拍打身上的雪花。同时规定每天早饭午饭都不能吃葱吃蒜,免得和顾客对面说话时,呼出异味使人反感。这些礼节与现在的一些民营商店差不多,不同的是,过去的店员都是男的,不像现在用好多年轻漂亮的美女当店员,过去没有让妇女抛头露面的。
老县城里除去在街面上开店的“铺家”,还有不少在大街上摆地摊的小商小贩。如卖熏鸡、熏肠、熏肉的,卖煮熟的牛肉、狗肉、猪头肉的,卖馅包子、水饺、面条的,卖馄饨、豆腐脑、大饼羊汤的,炸丸子的、炸油条(俗称“大果子”)的、炸油饼(俗称“炉箅子”,是一种很大很厚的油饼,因与炉灶中的箅子相似,故称“炉箅子”)的、卖烧饼的、卖火烧夹肉的等等。各种小吃应有尽有,但那时没有麻辣烫、麻辣串、油炸臭豆腐和朝鲜面。还有卖青菜的、卖水果的、卖副食调料、腐乳臭豆腐、虾皮虾酱的,卖小百货的等等。这些摊贩大多居住在城里大街后面的胡同里,多数住的是茅草房,少数摊贩是外乡人,在城里租房住,平日就在大街两侧出摊叫卖。这些摊贩根据自己家庭劳动人员的多少,决定从事何种生意,如卖馄饨、豆腐脑就需要外面有人看摊,家里有人干活。卖青菜、水果一个人就可以。
那些卖熏鸡熏肠的、烧饼火烧的,都是在家里的烤炉上制作,出摊时用具简单,有的挎个多层保温的大食盒,有的担两个食盒。带个马扎子坐在街边,打开上层的盒盖,露出所卖熟食,大声叫卖就行了。因为顾客都是买完就离开,拿到家里或别的饭摊上去吃,所以摊主不需准备客人用的饭桌和凳子。
而那些卖馄饨、饺子、面条和大饼羊汤的就复杂了。他们都需要担着两个大约80厘米高90厘米宽的方形柜子。其中一个柜子中间有一个直径30厘米的小铁锅及炉灶,炉灶的周围还可以放置小水桶和劈柴、木炭等燃料,另一个柜子带几层抽屉,里面装着事先做好的馄饨、饺子、面条、或者烙熟的大饼和煮熟的羊杂碎,及小盆、碗、筷、勺、调料、佐料等物。柜子之外还要带着小饭桌、小板凳或马扎子。而卖豆腐脑、老豆腐的则是直径70——80厘米的大铁锅,也有把锅灶包围起来的圆形的木套,(不是柜子)比较矮(约半米高)。都是在家中就已点好了(用卤水点豆腐)的一大锅老豆腐或豆腐脑。当然也要有一个半米高,80——90厘米宽的方形的柜子,用来放置刷碗盆、碗、盘、勺、调料、水桶等,还要带上小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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