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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老县城的商家店铺(第3/8页)
    ,他就去附近的饭馆去订饭。饭馆的跑堂的会用大食盒把热腾腾的饭菜酒肉送到妓女的房间,由嫖客支付饭费。吃喝完毕后,嫖客和妓女像夫妻一样过夜休息。第二天早晨起床后,嫖客走人。早饭后,妓女在房间里又开始“打茶围”。

    这两家妓女院,在共产党接管蓟县城后都给取缔了。

    那时老县城里的药铺最多,一共有八个,三条街上都有;饭馆有五六个,鼓楼前南大街上连着就有三家饭馆,东大街两家,西大街一家;杂货铺也比较多;当铺有两个,南大街上一个南当铺,西大街上一个北当铺。大车店有三家,南大街刘家店,东大街沈家店,西大街何家店。最少的是茶馆,只在鼓楼前边有一家,因为休闲喝茶的人不多,还兼卖开水。这里的水是钱局子大井的水,供“皇差”喝的甜水,比自己家用大锅烧的其他井的水味道要好,有的人就用暖壶来买开水(俗称“打一壶开水”)回家沏茶喝。

    老县城里的店铺虽多,但是多数规模都不大,没有现在这种商城、超市式的售货大厅。即使“龙德号”这样的大商号,零售的店面也一般,只是院内收购场地大,库房、账房经理室(有号称“大掌柜”和“二掌柜”两个当家人,据说只是北京的老板聘任的正副经理)、职工宿舍、伙房等房子多,院里可以进大马车,门口有警卫室。那时的店铺不论大小,门市部(俗称“门脸”)的房屋都是和普通民宅一样的砖瓦房,只是房檐下挂着木匾式的招牌而已。而且店铺的内院就是店铺主人的家庭住宅,还是商品的库房或者是手工作坊的生产车间。整个院子有两层或三层乃至四层房。临街的一层房是门市部,里面的几层房是车间、库房、厨房、餐厅、卧室、厕所等。也有的房主自己不开店,把临街的门市房租给别人开店,院里多余的房屋租给别人居住。临街的那层门市部房,也是普通房屋,只是中间没有界段墙。多数的是三间相通的一个大屋,也有五间相通的大屋,由柜台后面的后门去后边的院子。还有的是专留一间门道,另两间或四间相通的屋子开店。总的看,还是三间房以下的小店铺多,大店铺少,尤其是那种收购、批发和零售兼备的大商号(既有门市部又有进车马的大院子)更少。

    店铺的窗户和普通房屋的窗户相同,都是“纸窗户”,但是店门与普通住房门不同。普通住房的外屋门就是两扇对开的“死扇木板门”,店铺的门多为四扇或者六扇木板门,白天把中间的门板摘下来(向上端开),放在墙角处。晚上关门时把门板安在门框上,里边用门闩插好。这种活动门既便于白天进货进人,也便于夜间防盗。而那种“纸窗户”只透光不防盗,所以在窗户外边要遮挡上较厚的木板,俗称“挡窗板”。“挡窗板”的上边挂在窗户上面的大框上,下边锁在窗户下面的大框上。1956年公私合营后,公家新修建的店铺门市房都改成新式的大玻璃窗和宽大的“悠达门”(门轴带弹簧,推开后自动关门),但在下班后,为了防盗,还是要用“挡窗板”把大玻璃窗户和“悠达门”上部的玻璃窗部位都遮挡起来。但这时的“挡窗板”也有了发展,小门市部的窗户小,还用过去那种可拿开的“挡窗板”。大门市部的窗户也大,就在两侧窗户上安装了固定在窗框上的,可折叠的“挡窗板”(中间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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