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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虚舍实得,进退之道(2)(第3/3页)
    于善于察言观色,他深受明武宗的信任,爬上了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他见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便趁机专擅朝政,当时的人称明武宗为“坐皇帝”,称他为“立皇帝”。刘瑾知道负责劝谏的言官们对他的威胁很大,所以他对正直的言官借故进行罢免。他处罚大臣的方法很多,一是所谓的罚米以供应边境。因为处罚的数目很大,很多大臣被罚得破产。而他最狠毒的是去衣廷杖。明朝原来的廷杖只是对有错误的大臣所进行的一种侮辱,所以行刑时允许用毡、毯以及棉衣垫在身上。但刘瑾却要大臣脱衣受刑,结果有的大臣被当场打死。刘瑾还造了一种大枷,有一百五十斤重,被他迫害的大臣戴上这种枷后,没几天便被拖累致死。

    有了权势之后,刘瑾和很多贪官一样也开始敛财。他的胆子比一般的贪官大很多,因为他的上边仅有一个皇帝。他利用权势,肆意贪污,当时官员凡进京朝见皇帝,或从外地出差归来,都得先见过刘瑾,送上份厚礼,才能去见皇帝。

    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曾将他列入过去一千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至于他的财产,据清人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余万两,其他珍宝无法统计。后来,刘瑾竟然还动了篡位之心,因此被千刀万剐、凌迟处死。凌迟处死后,他的肉被公开出售,受过其伤害的人家,纷纷用钱买下刘瑾已被割成细条块的肉生吃下去,以解心头之恨。这正应了那句“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古语。

    这种将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干了坏事不知悔改,反倒以为自己占了便宜的人,一定是没有好下场的。共叔段与刘瑾当年是何等的威风,可最终不是被迫自杀,就是被人千刀万剐,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遭到世人的唾骂。

    为人处世,不妨多一点善良、同情和怜悯之心。对他人的敬畏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在心里永远也不要有欺人的念头,明智的人是不会把自己引向绝路的。那些欺压他人的人,其实一点头脑也没有,俗话说“狗急还跳墙”,你把人逼急了,他是会跟你拼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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