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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你可能要交哪些税——个人所得税(第3/3页)
    演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依据有关法规,年所得超12万元者,应向有关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纳税,时间是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年所得超12万的人就被划定为“富人”,征以45%的边际税率。

    中国的个税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缺陷,例如美国实行综合模式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状况将纳税人分为单身纳税人和已婚纳税人等,对应不同的税率表,另有各种免税制度。相比之下,中国的个税征管没有达到如此细化的程度。在公民的纳税意识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也不够自觉。

    比如许多明星没有主动纳税的习惯,甚至逃税漏税。还有许多演出的组织单位在给明星劳务费的时候,宣称是税后款,而实际根本没有代缴个人所得税,对此明星们一般也不会太追究,更不懂得要索要代缴凭证,以至于自己日后身陷“逃税门”,也没有证据,无法为自己辩解。相比而言,西方国家人们的纳税意识就比较强,而且也会保留纳税凭证,这既体现了公民依法纳税义务的责任感,也是一种维护纳税人权力的自我保护行为。

    美国著名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2001年第一次到广州演出时,曾因纳税问题发生过一场小风波:在演出前一天,他要求主办者为他提供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代扣代缴方却打算到演出后才缴税。大卫得知后,态度强硬地表示,如果这样,他拒绝演出。

    在中国,尽管大家都可以到税务部门开完税凭证,但很多中国人没有这种意识。对大卫的做法,仅仅理解为‘人家外国的明星纳税意识强’,是浅层次的。这说明,依靠制度纳税比依靠良心纳税更科学。”研究税务的学者分析说,外国人如果在中国没有依法纳税,会被限制出境。大卫离开中国时,完税凭证是必需的文件。另外大卫索要在中国的完税凭证,对他个人是有好处的。因为他回国纳税时,在中国纳的税可以抵扣,避免了在美国的双重征税。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纳税人也享有知情权,此外还包括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等。在一个国家税收应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把税收用于国家的基础建设,社会福利,等等。只有国家真好用纳税人的钱,只有真正让公民知道自己所缴纳的税款是用于造福社会,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枘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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