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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修辞立其诚”:礼的正当性问题(3)(第2/3页)
    的敬重。这个人不用军队和威胁的手段,只要一开口,人们就服从。现在人们要取消这些表记,……王室的尊严将从所有的人的心中消失,国王只有使用军队才能得到人民的服从;臣民之所以尊敬他,完全是由于害怕受到惩罚。从为政的角度看,这种“尊贵的表记”无疑同样适合于描述礼,关于这一点,徐于的讨论极为深入,甚至在说法上也与卢梭似出一辙:

    夫法象立,所以为君子。法象者,莫先乎正容貌,慎威仪。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为冕服采章以旌之,为佩玉鸣璜以声之。欲其尊也,欲其庄也,焉可懈慢也。夫容貌者,人之符表也。……《诗》云:“敬尔威仪,惟民之则。”若夫堕其威仪,恍其瞻视,忽其辞令,而望民之则我者,未之有也。莫之则者,则慢之者至矣。正是在此意义上,荀子将显明等差之礼仪视为一种政治的“修辞法”。按他的理解,通过以“尊贵的表记”“藩饰”在位者,可以树立其权威,从而使其法令得以自然、畅通地施行:

    故先王圣人为之不然。知夫为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强之不足以禁暴胜悍也。故必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以塞其耳,必将铜琢、刻镂、黼黻、文章以塞其目,必将刍豢稻粱、五味芬芳以塞其口,然后众人徒、备官职、渐庆赏、严刑罚以戒其心。此“先王圣人”之“知”,即是知人之天然性情,了解并利用人们对于贵重文饰自然而然的尊敬。据此,荀子又表明,礼仪之差等,不仅是礼义必然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是虑及人情而不得已为之,或者说,这是“礼本于人心”的另一面,基于人之“自然”。

    荀子的以上辩说,正与郭店楚简《物由望生》篇所谓的“礼,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者也”相应,同时,也就可以理解史迁关于“礼”的议论:

    洋洋美德乎!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岂人力也哉?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此处出于《史记·礼书》篇首,可谓与荀子的看法如出一辙。这表明,他们关于礼的理解在根本上有着相当共通的地方,因此,史迁于《礼书》中大量引用《荀子·礼沦》,并非偶然,更不必由此而论苟书的真伪——历来英雄所见略同,互为借用,常在情理之中。

    从“本于人心”看荀子关于礼的论说,也许会觉得,他实际上以“人性”为“善”或在某种程度上承认“性善”。但是,这种印象不仅在某种程度上受孟子“善端”之说的影响,也多少忽略了荀子论说的根本动机。荀子言礼之“本于人心”,一方面,通过对礼的根基回溯性的理解,将礼的正当性建立在一个较为“自然”的基础(即人的天然情性)上——就当时的普遍风气而言,这个基础既安全可靠,也易为人接受;另一方面,也表示礼乃是顺乎人之天然情性的一种引导性的、完善性的制作,就此而明其可欲与可行。所以,荀子关于礼的论说,可以归结为“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实际上,他以人群生活为背景,旨在阐明礼的正当性和有效性,而无意于对“人性”进行定性;并且,在他极为现实的眼里,“善端”一类说法不仅是可疑的,或许也是有害的。更为重要的是,虽天然情性人人有之,但有薄厚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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