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中国“第一地产”之名显然不是王石和万科人自封的。早在2006年9月,世界著名品牌大会在发布的“中国最具价值诚信地产品牌”榜单中,万科即与和记黄埔、新鸿基、霖园集团等著名品牌共同名列其中了。
然而,对于万科来说,品牌收获的岂止于此。1.成就一个时代的“驰名”商标房地产界第一个驰名商标的诞生,彰显了万科在中国地产行业领跑者的地位。
2005年6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新近认定的驰名商标,“万科”名列榜单,成为中国房地产界第一个国家认定的驰名商标。舆论一致认为,本次认定是万科管理层长期珍视自身品牌的结果,是业界对万科20年不懈努力的认可,更是法律意志对万科这一优秀品牌所提供的长期保护。
相关评论认为,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绝大部分房地产公司业务聚焦于市场、聚焦于销售,而优秀的品牌和客户的高度认同,则成为万科区别于其他发展商的显著优势。
更为重要的是,“万科”驰名商标的认定为后来者开了先河。这是因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驰名商标——“万科”,不仅是对万科房地产公司的肯定,更是对房地产行业的肯定和鼓励。
据知情人士透露,万科驰名商标的获得并不顺利,也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多磨过程,只是王石和万科管理层很少向外道出而已。
早在2001年,也就是王石和管理层准备实施全国品牌战略之际,万科就已确定目标——要成为地产界第一家拥有驰名商标的房地产公司,申报工作随之展开。这一过程大约持续了5年之久。
关于其中的原因,除了众所周知的驰名商标认定过程较为严格外,用万科管理层的话说,还有“两个内因和两个外因”。
两个外因主要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在这期间进行过两次较大的调整。
第一次是2001年国家重新修订商标法,其中对有关驰名商标的规定作了较大调整,对其内容进行了充实和改进。尽管这对驰名商标保护来讲可谓一个利好的消息,但是不可避免地使万科已经经过的审查程序重新来过。第二次变动则是在2003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又出台了一部新的调整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规章——《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万科正在进行的商标评审工作又一次停滞下来。
至于两个内因,一个是来自万科公司申请的商标类型。在我国,服务类别驰名商标的认定一直以来都比较困难,主要原因是这类商标的侵权不如一般的商品商标侵权那么容易识别。而万科公司申请的恰恰是商标分类中的第36、37类服务商标(国家注册商标和服务分类中第36类商标包括不动产事务,第37类则为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另一个内因则是来自于房地产行业内部。由于当时的房地产市场仍存在一些不规范、不诚信行为,使得整个房地产行业信誉度并不好,社会上对房地产企业的负面声音很多。正因为如此,来自房地产业的驰名商标申请就很难进入人们的视线,而要想最终被认可就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万科所面临的大环境也同样严峻。
王石和他的管理团队当然深知这种局面。于是,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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