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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丁文江先生(第5/5页)
    ,必然看穿。他绝看不起中国人学来一个牛滓架子,或者他对于剑桥清谈,也不尽看重吧。

    至于他所受者,大来说近代欧洲的,小来说维多利亚朝以来英国的,究是些什么,我想可以撮成下列几句。

    行为思想要全依理智,而不可放纵感情压倒了理智。是是非非要全依经验,而不容以幻想代经验。流传之事物或理论,应批评而后接受,而不容为世间的应声虫。论事论人要权衡轻重,两害相衡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

    一切事物之价值,全以在社会福利上人类知识上之关系为断。

    社会是一个合作团,人人要在里边尽其所有之能力。

    社会之不公,不合理,及妄费之处是必须改革的(虽然要用演进的方式),社会上没有古物保存之必要。

    读者看到这里,若是不识在君者,或者觉得此君必是一个“冷静头脑”,这却大不然了。他是一个火把!他又是一个感情极重的人,以强动不息的精神,用极大的感情,来祈求这一个“理性一经验一实用”的哲学,来实现一个进取而不保守的人生。不知必不行,知之必能行。

    归纳以上两章,我们可以说,在君在立身行事上是兼备中西伦理条件的积极的良善公民,永远为团体为个人服务着。这一点是使他不能为革命党处。在君在主义上是钦崇而又信仰近代科学及开明的民生主义者。

    近代文化到中国来,虽有成功,亦多失败。今日中国在思想上,在社会伦理上,在组织上,依然甚多荒古的现象,这是不得了的。丁在君是“近代化中国”的大队中最有才气的前驱。中国若有这样人二十个,又都在扼要适宜的地位,二十年后,我们庶几可以成等的近代化国家了。为什么他先死呢?

    木术木

    记得九·一八前半年间,有一天,我请几个朋友在我家吃饭。座上有在君,有适之先生等。我议论一个人,适之先生以为不公允,说,“你这偏见反正是会改变的。你记得在巴黎时,你向我说过三遍,回国后第一件事是杀丁文江。现在丁文江在你旁边,你干吗不杀他?”后来我怨适之先生恶作剧,他说:“在君必高兴,他能将你这杀人犯变作朋友,岂不可以自豪?”

    我开始大佩服在君在我读科学玄学战时,那时我在英国。以为如此才人,何为任于铁穆之朝,又与吕惠卿辈来往,所以才有“杀”之一说,其中实不免有点如朱子所说,其词若有憾,其实不尽然也。乃民国十八年初夏相见之后,不久即成朋友,一年后成好朋友,最近几年中竟成极好的朋友。在其病重时,心中自思,如我死,国家之损失小得多。这个变迁应该有个缘故吧。所以我说他好,比胡适先生说他好更有要求读者注意之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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