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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蓟县农村的经济概况(上)(第3/7页)
    之别,那些田庄(包括皇粮庄)的主人都是官僚地主阶层,他们居住在城市里,他们的家庭里有人在国家的行政和军事部门担任官职和从事工作,这些人家的家庭成员中,也有人在城市里经营工商业,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享受着免除徭役、封荫子女等特殊的政治待遇(注2),既可以获得工资收入,又可以获得城镇工厂商铺的利润和田庄的土地收入,过着奢华的贵族生活,他们的阶级成分是按照城市标准划定的。

    那些没有官职的庶民地主阶层,多数生活在农村,政治待遇上和普通农民是一样的,他们也要按照土地数量缴纳捐税和摊派徭役(类似农业土地税和义务工)他们中许多家庭原本也是普通的农民,因为会种地善理财,靠自己“能算计”、“会过日子”,经过努力奋斗,买房子买土地,出租土地或雇工剥削,剥削量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就发展成为地主了。

    地主对土地的经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租给佃农管理,自己坐享其成,另一种是自家亲自管理,雇佣长工耕种。

    出租土地吃地租,自家坐享其成的地主,其家庭占有的土地必须有相当大的数量,因为地租的数量必然要低于土地的产量,佃农不能无偿耕种,数量多少也与租佃市场的供求有关,多数是双方各占土地产量的一半,就是说自家不付出劳动,每亩地只能得百分之五十的收成。土地的捐税有的由地主家缴纳,有的由佃农家缴纳,这要看双方的事先约定,当然也与租佃市场的供求有关。据说在北方佃农多而出租的土地少时,土地捐税由佃农负责的,佃农方只能实获收成的百分之二三十,而江南经商做工的人多,种地的人少,则是地主方缴纳土地的捐税,地主方的实获占收成的百分之二三十。

    这样看来,要想自家不劳动,完全靠吃地租过日子的家庭,必须拥有人均基本保障数量两倍以上的土地,否则就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可实际上,拥有基本保障数量两倍土地的家庭一般都是自家耕种的,即便土地更多,自家劳力不够用,雇一两个长工,也比租给佃农吃地租的收益高。所以,只有那些家中劳动力少,土地数量达到基本保障数量四五倍以上的家庭,才能靠吃地租过着富裕的日子。

    他们中有少数家庭土地特别多,也全部租给佃农耕种,自己家庭有大量的地租收入,不仅自家人可以靠吃地租过日子,还可以雇佣男女佣人给自家洗衣做饭搞卫生,过着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贵族地主的生活。但是这类大地主的数量特别少,多数则是自己雇佣长工耕种土地,自家人也参与农业生产,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土财主“。

    像那些自家不耕种土地,完全靠收取地租维持奢华生活的大地主的剥削量,就是百分之百了。而那些自家耕种土地,除去雇佣长工短工之外,自家人也要安排组织生产,自家人也投入生产的中小地主,他们的剥削量则是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了。

    需要说明的是,那些“土财主”虽然雇长工干活,可是老东家也要象生产队长一样负责指挥生产,也要到地里去查看,有时也跟着长工一起干一会儿。虽然地主家庭的当家人主要是组织指挥生产,不亲自参加劳动,但是他本人必须懂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否则就无法指挥检查长工们的劳动效果和质量,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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