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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我二爷孟宪增的故事(第5/5页)
    新的起色。

    1945年日本投降后,孟宪增夫妻二人把两个孩子留在家里,他们和蓟县的几个同伴去唐山打工,女人在工厂里上班,男人都下井挖煤。干了一个多月,孟宪增目睹了一次矿难,看到挖煤有风险,就自己回家务农来了。本来孟宪增就因脾气暴躁而经常打老婆,致使夫妻感情不合。妻子赵氏到唐山上班后,长了见识,自然不愿意再回蓟县,为此夫妻分手了。那年代结婚离婚都不需政府干涉,换帖子(男女方家长互相交换写着新郎、新娘生辰八字的庚帖)算订婚,拜天地算结婚。有老人家长在的,写封“休书”把媳妇退回娘家算离婚,没老人家长的,夫妻二人一吵架,说声“散伙’就算离婚了。

    孟宪增只身一人从唐山回来,还是继续过原来的穷日子,因为思想守旧,他还有个“穷志气”,土地改革中什么也不要。理由是要致富得凭自己的力气去挣,白要人家的财物不光彩。可是他这类只会卖笨力气挣钱的方式,永远挣不来大钱,即使翻身解放了还是只能维持不饿肚子。因为他是出了名的脾气不好,把老婆打跑了,再加上不会理财挣大钱,光棍爷仨过日子,那个女人还敢嫁给他啊。所以从32岁老婆离婚后,就一直没有再续弦,他自己说是不想再找老婆了,免得生气,其实还是因为生活困难,不具备再婚的条件,只好独身和两个儿子一起生活了。

    1955年,我曾祖母病故,留下的三间东厢房给了我二爷孟宪增。我曾祖父孟昭信置买了四层茅草房,正好给四个孙子每人一层房。我爷爷这门已经占有了两层房,我家一层,我二叔孟庆华家一层。我二爷这门的两层房,也应该给我三叔孟庆余和老叔孟庆宇每人一层房。因为我曾祖母的这层东厢房有一间门道,分到东厢房的就自己居住,分到西厢房的就与父亲一起住对面屋。

    而且这一年我三叔孟庆余23虚岁,老叔孟庆宇18虚岁,都到结婚的年龄了,自己有一层房也容易说媳妇。所以从农村的习惯上应该把两层房给孟庆余和孟庆宇分开,孟宪增应该和分到原来爷仨居住的那层西厢房的儿子一起住对面屋。可是我二爷孟宪增个性,不愿意和儿子住对面屋,非要自己占据那层东厢房(也有人估计他可能是为了自己续弦)。他就搬到我曾祖母遗留的屋子去住,把三间西厢房给两个儿子分开,让两个儿子住对面屋。

    孟宪增不会理财的弱点还体现在过日子无计划,挣了钱随手花,不攒钱无积蓄。我曾祖母这三间东厢房,是倒插毛的草房,墙体是砖头和土坯垒的,需要每年苫盖一层新稻草,防止漏雨。孟宪增继承后,因为没有积蓄,得过且过,只管住房不花钱苫房。住了二年多,因1958年降雨量大,这层房就被雨水浇坍了。于是孟宪增就把它拆了,卖了多余的木料,用一间房的檩在以前东厢房门道的位置,坐北朝南盖了一间白灰封订小正房(房顶略有坡度的平房,以便往下流水)自己住着。这样,我曾祖父孟昭信的四个孙子每人一层房的愿望也就落空了。

    1959年县医院扩建,林家胡同搬迁时,孟宪增原来那层西厢房的拆迁费是爷仨分的,他那份和在部队当兵的老儿子孟庆宇那份,一共得拆迁费270元,加上卖旧房木料的60元,爷俩一起在东南隅买了四间旧房(半层正房——2,5间旧砖瓦房孟庆宇的前妻穆桂珍居住,房山外有1.5间白灰封订的小平房孟宪增居住)。1963年孟庆宇退伍回到蓟县工业局工作,这时房基地政策宽松了,孟庆宇就把东南隅的房子卖了,在西南隅南城根下的菜园子要了四分房基地,盖起了一层新的砖瓦房(正房),孟宪增才第一次住上暂新的大瓦房。其实这全是占儿子孟庆宇的光,凭他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住不上新房子的。再后来他就和二儿子孟庆宇家一起生活,在西南隅村生产队里参加劳动,直到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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