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性差,需要把榆树上剥下的嫩皮晒干碾压成碎面,作为贴饼子用的粘合剂。这种饼子很难吃,咬下一口在嘴里越嚼越多,很难下咽。所以,孟宪增平时在自己家里吃的并不多,而是在给人家做工伕时,遇到好饭吃的多。那年代雇工伕中午要管一顿饭,多数小户人家吃的虽然也是粗米杂粮,普通饭菜,但是都是净米净粮。而有些家境富裕的大户人家要给工伕们吃大米白面,菜里面也要有点荤腥。孟宪增在给人家做工伕时,不仅能干出了名,能吃也是出名的。据说他在给城里的大商铺“龙德号”做工伕时,每天中午吃一扁担长的(一般扁担长2米左右,2两面一个的刀切馒头可排二十个)馒头,只吃饭菜不喝汤。干一天活,晚上回到家里也不再吃饭,只喝点水。第二天早晨还是不吃饭,中午又吃那么多馒头。在龙德号干了十几天,每天就吃这一顿饭,干起活来蛮有力气。
还有一次孟宪增一顿吃了一盆子大米饭,那是在日伪时期。当时蓟县的日本队部就设在新张家,也就是现在南大街的中医院院内,与其一墙之隔的我家东院被征用为马厩。日本队部在林家胡同的后小门与我家西院斜对门。这个队部的伙房和厕所都靠近后小门,为伙房送肉、送菜、送豆腐、送劈柴的,以及往外掏厕所挑大粪、挑泔水的,都只能从后小门进出,不能从南大街上的正门进出。当然后小门也有岗哨把守,进出者也需要接受检查。可能是我家东院被做日本队部马厩的缘故,挑泔水、掏厕所、清扫马粪的活就归孟宪增干了。因为那时的粪便都是园田里的好肥料,干这些活是“两不找”,就是不给工钱也不要肥料钱(这种政策延续到解放以后,县城里的机关单位的厕所粪便和伙房泔水,由所在生产队派人清走,由生产队用泔水喂猪,粪便做肥料)。那时孟宪增每隔两三天就要到他们那里去一次,因此就和日本队部的后勤人员都熟了。那时日本人吃的都是从高丽运来的大米,中午、晚上每顿饭的菜里都有些猪肉。吃剩下的饭菜倒进泔水缸里。孟宪增挑回来的泔水舍不得直接喂猪,妇女们要先把里面的大米饭粒和小肉块都捞出来,清洗干净晾干后留着人吃,剩下的烂菜和荤水给猪吃。一天下午孟宪增去给日本队部伙房送劈柴,伙夫求他帮个忙。原来这天有些日本人外出了,告诉少做饭。伙夫马虎了,照常蒸的大米饭,剩下了一盆子(大约三斤米的),怕被领导发现挨批评,就让他帮着吃,说吃得越多剩的越少越好。于是孟宪增就几口米饭一口咸菜,一碗一碗的吃起来,结果把这一盆子大米饭都吃了,撑得他到第二天中午都没再吃饭。
孟宪增的缺点是不会理财过日子,还脾气暴躁,大男子主义,经常打老婆。在1942年以前大家庭生活时,还不明显。因为那时我曾祖父孟昭信当家,他只负责在外面干活挣钱,妻子在家做家务,夫妻矛盾不明显。1942年冬孟昭信病故,我曾祖母将家产分作三份,她自己单过,我奶奶带着我父亲、母亲、二叔、姑姑一起过,我二爷孟宪增带着二祖母和三叔、老叔一起过。孟宪增作为一家之主,因为他不善理财,缺少算计,妻子出些主意他又不爱听,夫妻之间经常吵架,他从道理上说不服妻子就动手打,闹得夫妻感情越来越差。家里的日子也一直紧紧巴巴,房屋和土地只能维持原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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