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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我的曾祖母(第1/3页)
    第六节我的曾祖母

    按照蓟县人的习俗,称呼祖父为“爷爷”,称祖母为“奶奶”,称呼曾祖父为“老太爷”,称曾祖母为“老太太”(有的地区称曾祖母为“老奶奶”,也有的地区称曾祖母为“太奶奶”或“祖奶奶”)。我的曾祖母孟贾氏,1882年出生于蓟县别山镇小屯的农民家里,20岁左右嫁到我们孟家。那时还是满清王朝慈禧太后掌政的时代,据她讲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去东陵上坟路过蓟县城里时,她曾经到西大街去跪迎“皇差”的车驾,可惜只见到金車御辇,没看到太后和皇帝的面容。南王家舍粥赈济灾民时,她也去打过粥,亲眼目睹了林家胡同内每天早晨抬出去十几具冻饿而死的灾民尸体的惨状(请看本文第二章《老城轶事》中关于南王家舍粥的故事)。她经历了蓟县城里从大清王朝垮台到新中国建立这四五十年的政治变化,但是从经济生活上却没有多大改变,到1955年合作化前夕她老人家病故时,一直过着“住草房”“吃粗粮”的小农家庭的贫苦日子。

    曾祖母嫁给我曾祖父孟昭信后,1909年生长子孟宪成,1914年生次子孟宪增,1917年生大女儿孟宪晨,1920年生三子孟宪奎,1925年生小女儿孟宪春。1929年孟宪成自杀身亡,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北京读书的孟宪奎投笔从戎,参加宋哲元部队南下抗日,后来断绝音信(现在估计已经阵亡殉国)。但在1939年河北、山东一带发大水时,家里还是为孟宪奎收养了一个山东逃荒灾民的十多岁的女儿当童养媳。幸亏孟昭信能够挣钱养家,可以维持孟宪成、孟宪增两房儿孙十多口人一起生活。后来,孟宪奎随队伍转到重庆时,托人给家中带来一封信,告诉家里自己随部队转战到湖南时已经结婚,妻子是南方人。还寄来身穿军官服,头戴大檐帽的单人半身照片(我小时候在曾祖母屋里见过),可能还有夫妻合影(合影我没见到)。这样孟昭信夫妇就把孟宪奎的未婚妻当做女儿来养着。1942年我曾祖父孟昭信病故后,家产按三股均分,我曾祖母贾氏和养女(原来孟宪奎的未婚妻)分得其中一份,养女成年后就嫁给他人了。

    本来我曾祖母抱着希望,以为孟宪奎能在抗战胜利后回家继承家产。日本投降后,孟宪奎还无音讯,我曾祖母就自己守着孟宪奎那份家产一个人单过。城外的土地和人家种分收,虽然只分得一半的粮食,但是她一个人的土地与大儿媳屋的五口人(我奶奶、父亲、母亲、二叔、姑姑)和二儿子屋的四口人(孟宪增夫妻和两个儿子)的土地是同样多的,所以粮食还是自给有余的。后院菜园子里打水浇菜类的力气活,及需要从外面甜水井挑来饮用水(自家菜园的井水是苦水,只能浇菜和洗涤用)的任务,要二儿子孟宪增和长孙——我父亲孟庆云来干。后来孟庆云脱产工作了,就由我母亲和婶婶负责给曾祖母干活,总的看还是我母亲干得多。因为我二婶除了有个与我同龄的儿子外,1952年生大女儿,1954年又生二女儿,一个人带三个孩子没有多少空闲。1952年我祖母过世后,我母亲与我二婶分家另过,我们娘俩搬到孟家西院,与我曾祖母住对面厢房,有事时曾祖母就在屋里一喊,我母亲就过去帮忙,非常方便。所以后来这几年,一些小活主要是我母亲做的。而每隔二三年就需要“苫房”(往房订上铺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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