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石块捞出,重新修建公路。
一四年秋天的第一场雨后的那个万籁俱寂的黄昏,凤琴正在素云独居的家里看着三弟妹收拾院子里飘落的杨树叶。
那是一棵在沙土地里长了三年后终于在这场大雨中根部折断,齐嚓嚓倒下下了,旁边半腰深的玉米棵子被压断了一大片。守财用脚踹了几下,狠狠骂了一句:“没用的东西”,然后向手心啐了一口唾液,抡起斧头砍起来。
村子里回荡了几声干脆有力的伐木声,之后,安静下来。过了大约十分钟,一群黑色的乌鸦从村子上空辽远的天际飞翔而过,鸣声凄惨悲壮。
凤琴突然感到一阵心绞痛,在素云的搀扶中吐出一口鲜血,随着鲜血吐出的还有丈夫的名字:“守财”。像是接受了神的指引,冲出守平家的铁门,穿过村子里曲折的巷道,来到一片荒芜的北面废弃的旧房子后面,再一路向东面的玉米田走去。长长的绿叶掩映之处,那棵被斧头看出白牙的桐树边,守财就在那里,仰面躺着,面色发绿。凤琴在懊悔和恐惧中抱着丈夫泣不成声。随后,素云叫来村里的几个妇女把尸体抬回了家。
他的尸体被装进棺材,在他东面废弃的老房子里摆放了三天后,终于在第二场大雨中下葬。前来吊孝的不仅有远嫁出去的本村的姑娘,还有本族外迁过去的爷们们以及周围村庄的慕名而来的人们再加上本村的族人邻居,人数多达五千多人。白花花的孝服涌进狭小的村庄,充塞在每条窄窄的巷口,每个人都心怀悲痛,如丧考妣。为了招待这些原来的客人,运营请来了年近十的“金勺子”陶爱华。
陶爱华虽然头发已经全白,但人还是依旧精神。只见他穿上白色的厨师服,每只手上拿起一把足有十斤重的铜勺子,在空中挥了一下,便让他的徒弟生火。四个火炉同时升起,油锅沸腾,热气撩人。他还像是当年那样,生龙活虎,一个人管四口锅,然后同时出菜。摆在村子中央大棚下的五百张桌子不到三个小时就已经上满了热气腾腾的十个荤素搭配的菜品。
就在守财的棺材因为墓穴里的积水太多而无法下葬时,从北面走来了一银须白发,肩挂撘链的道士模样打扮的老人,他脚速极快,犹如风电疾驰。一直走到让所有疼痛的墓穴前,他才停下脚步,在众人疑惑地望着他时定定看了一会墓穴,然后念了一分钟谁也听不清的咒语,之后将撘链中掏出的一颗金色桐子扔进了墓穴中。神奇的事发生了,不仅墓穴里的满满的积水消失了,头顶的雨竟然也停了,太阳穿透厚密的云层普照着湿润的大地。
人们惊讶地看着这个神秘的男人,忍不住好奇,“你是谁?”
“我是来参加君王的葬礼。”这时那个神秘的道士已经从人们面前消失,可他的这句话却像是在人们面前那般清晰,响亮。
那天的葬礼举行到很晚,直到下午五点多村子里才把远来的客人们送走。他们拉着风琴的手,安慰着死者的家属节哀,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当天夜里,永成骑着他的电动三轮到邻村喝酒,彻夜未回,酩酊大醉地在别人的家里睡了三天。这种长期流窜在各个村庄喝到不省人事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三年后,他当上村长才稍有收敛。整日惶惶如如一只丧家之犬。
永新也从这天夜里开始丧失了胃口,觉也不睡,一直沉浸在丧失父亲的巨大悲痛里。谁和他说话,他也不回答,就是围绕着他买来的拉土的三轮车以及挖掘机不断地敲击,修理,要么就是到地里看庄稼的长势。他的妻子和母亲看着日渐消瘦,眼睛红肿的永新,十分心疼,可又无可奈何,毕竟这个家族的男人都太倔了,像是拉不回头的驴。
恒悦在爷爷去世和下葬其间,一声哭泣都没有,他还是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般忙着饲养鹌鹑。人们也可以理解,毕竟这个孩子和这个家族没有半点血缘之亲。可是,他的爷爷是那样宠他,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孙子呀!再不懂事,也该做做样子哭上一两滴眼泪吧。不,恒悦绝对不哭,即使面对村里人当面的指责和劝解,他也绝对不当着众人的面露出半点悲伤。仿佛在别人面前哭泣就是向他们认输了,谁也不能嘲笑他。
直到人群散尽,他一个人独自走上二楼。夕阳落尽余晖,明月摇摇晃晃半悬在东面低矮的天空。恒悦打开二楼紧闭的木门,然后又把每一个精致的竹笼打开,一只鹌鹑咕咕飞出,随后一大群鹌鹑都从笼子里飞出,叽叽喳喳把门框蹭出嚓嚓的声响,并在门框处留下几片柔软的灰色羽毛。
恒悦这个十七岁的男孩,一个人坐在满是鹌鹑粪的没有开灯的屋子里,背靠着墙土脱落的砖墙,抱着双腿偷偷抽噎。仿佛是要把全身浓浓的痛苦通过细小的双眼流出来,满腔的郁闷在细长的喉咙里发泄出来。可是这样太难了,他全身抽搐,歪倒在白色的鸟粪上,泪水流进耳朵,闭塞的听觉。这一刻,那个美好的世界放弃了他。
这个未经世事的孩子还没有经历过死亡带来的永久的离别之痛,甚至死代表着什么他都不太清楚。是那个人再也找不到了?还是那个个人永远不会回来?对他来说,以后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这件事却是最让他恐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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