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儿……是你吗?”
迷糊间,有一个男人的声音,不确定的问着她。林可儿莫名的心一凉,甚至不敢去看这个问他的人。
只不过四年未见,但期间他们偶尔也会视频,林可儿还把自己的照片emil过,但是,钟大伟见她的第一面用的是疑问句,好象不认识她了,难道,这四年她变得很老很沧桑,令他不敢相认。
只不过是一秒钟的犹豫,林可儿还是鼓起勇气向钟大伟打招呼。可是,她刚一抬头,就愣在那里,张着小嘴半晌没有发出声音。
这是她的大伟哥吗?
眼前的男人,明明是一米七八的高个,可是却剃了个光头,贼光发亮,一下子就照亮了整间客厅。光头也就罢了,下巴处却留了一撮山羊胡,看得林可儿就牙痒痒,想拿把剪刀一把给他剪了。外面寒风呼啸,他里面只穿着一件长袖t恤,如血般的暗红色上爆炸性的印着几个日文,林可儿看不懂,但直觉就是一句脏话。外面勉强套了一件羽绒服,大大的敞开着,和着颈间挂着的那个金属骷髅,看得林可儿瑟瑟发抖。
“可儿,真的是你啊!”钟大伟上前一步,见林可儿还在发呆,自信的笑了一下,晃了晃头,说:“不习惯我的发型?”
林可儿在心里淡淡的叹了一口气,嘀咕着:“你连头发都没有,还有发型吗?”
钟大伟将随身背的摄影包往沙发上一扔,然后张开双手很舒服的坐了下来。听到林可儿嗡嗡作响,却没有听清她的话,刚想部,就看到林可儿诧异的盯着他的腿看,马上解释道:“这是今年的流行。”
林可儿嚅动了一下嘴唇,最后她还是选择沉默。
那条件仔裤,从大腿根处就撕成几道口子,自上而下少说一条腿上划烂了七八道,破破烂烂的,露出里面的皮肤,白花花的,看得又冷又冰又碜人。
钟大伟,已经不是四年前那个阳光灿烂,有担当有责任感,愿意把整个家族都扛在肩,忍辱负重求学的男人。那时候的他,有太多太多的负累,有太多太多的压力,而现在,他变得新潮,年轻,快乐,简单,自由,舒适,张扬,唯独,没有变得深情。
林可儿接受了他的变化,她淡淡的笑了一下,很自然的坐在钟大伟的身边。
看圣经的时候,说上帝造人只用了七天。那么,钟大伟与她分开了四年,在国外四处飘泊颠沛流离,天天接触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在摄影圈里摸爬滚打,改变,是自然的,应该的,也是她林可儿能够接受的。
尽管林可儿曾经设想过几千次几万次他们重逢时的情形,每次不同场合不同时间,她都固执的以为她和他会有一个热烈又长久的拥抱,然后默默的流泪,幸福的微笑。
可是现实摆在这里,他们没有拥抱,没有流泪,微笑,也变得苍白无力。他们都惊诧对方的变化,陌生,拘谨,还有一丝防备。
“放我进去!我是跟他一起来的!”门外,突然响起一个女声,生硬的中文,听得让我觉得滑稽。
林可儿望向门外,两个保镖拦在门边,不让那女人进来。而钟大伟,听到这个声音后,突然变得兴奋起来,整张脸笑得由衷的快乐。
他站起身,冲着门外喊了一声:“她是我朋友,莫太太没有交待你们吗?”
钟大伟话音刚落,玄关处冲出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欧洲白种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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