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层),也许有利于思想正派的支行行长开拓工作局面,但也将被一些短期行为较重或有其它想法的支行行长利用(胡辉来深圳十年间换了七、八个工作单位与部门)。最近,人教部夏星星同志在《市行风》上发表的《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一文,语气虽然有点偏激之嫌,但却切中要害。当然,这是后话。
黄行长:我写了这封信,看起来,字里行间蕴含着不太服气的味道。的确,我从1978年3月跨入广州市长堤路137号省人民银行大门算起,在银行度过了20余个春秋,虽然只有大专文凭和经济师职称,但我勇于迎接挑战,善于学习。从1984年起,在《金融研究》等中央、省、市级杂志上发表或政府采用的论文达32万多字,其中,我于1988年5月撰写的《关于我县稀土开发情况》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达省工行后引起省政府重视,同年8月15--18日,张高丽同志带领省专家组亲赴××县主持论证因我在报告中的论点部分否定了北京××矿冶研究院的结论,并被省专家组采纳而受到省、市银行嘉奖。1987年起,我分别被接纳为广东城市金融学会会员、深圳市审计学会会员、深圳市工程师协会会员。并于1996年12月被确定为深圳市金融经济专家。从1984年起,被聘请为广州高等金融专科学校和省行佛山银校的信贷教师。20年中,先后6次被评为地、县级金融红旗手;被政府表彰的有:县财贸战线先进工作者,深圳市审计先进工作者。在市民银行,也两度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一年先进工作者。当然,先进历史不能当饭吃。有意思的是:今年6月21日总行党委表彰我为优秀共产党员,7月19就被胡辉同志说不行了,接下来就是等待下岗。从理论上看,假若一个规范的企业,当一个员工干了六年,凭一人说行就行,说不行就不行。这对于企业本身来说,也是非常危险的。
三、最近,我考虑再三,感到在一个“文革”氛围很浓的支行工作将难有作为。于是,向胡行长提出“好聚好散,离开支行”,胡提出要离任审计。我想,这分明是在刁难我。从金融服务社算起,湖贝支行一共经历了四次审计:第一次,市人行于94年6月18日起,开展历时三个月的停业整顿及稽核,市人行于94年7月12日完成《稽核问题确认书》。第二次,市审计局于95年5月6日起开展历时一个月的转制审计;第三次,是在总行接管后组成稽核组于95年12月21日起到湖贝支行稽核,历时半年多,于96年7月25日完成了《关于对湖贝支行全面业务稽核情况的报告》。第四次是96年11月总行开展的跨95、96两年的业务稽核,总行于1997年初下达稽核结论。接着,1997年10月总行派调研组到湖贝对支行计划信贷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于10月27日完成《湖贝支行信贷计划专业调研专题报告》上报总行领导。此外,总行在98年初按深市银发字(1997)第386号文《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信贷大检查的通知>》,于1998年1月16日完成《信贷管理大检查专题报告》。
说到新贷款业务,湖贝支行只有几笔,且在总行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的,对我个人而言有什么可审计的呢?何况我现在只是一个营销员,这不明摆着既不用我,又不让我走吗?
黄行长:我给您写信,目的是:除了介绍一些情况引起您注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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