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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母亲(四十一)(第1/3页)
    56、回顾一生锥心痛

    回到家里,王淑祥拿起笔,从头回忆自己的一生,写下了提纲简记:

    一、童年时期:

    1、反封建。在姨舅(区工会主任)组织领导下反封建迷信、放脚、剪辫,宣传不信跳大神的和神汉的谣言,信医,用药治病。

    2、站岗放哨(上树上坐着看山上的消息树动向),捉汉奸(给敌人办事的),查路条(过路人凭证)。坚持看敌伪和地主的动向,送信和迎送八路军路过。

    儿童团长:由拿钟把到扛红樱枪,打霸王鞭,到带手榴弹,拿真枪老套筒站岗护卫,到拿用“三八”大盖好枪真打敌人。

    3、学识字,和几名同伴白天上大庞各庄联防部学字,晚上个人拿灯油都大家识字,叫上识字班。由家拿灯油、藏书。

    二、由童年进少年时期:

    1、当儿童团长代联防联络员:配合民兵工作,背大枪掩护过路八路军和工作人员,安全通过敌人封锁线及住下的人,兵工厂等。

    2、给区、县干部及路过八路军送粮、鞋以及给养。都是夜间用家的大驴送供给。

    3、派做和收各户为支前做的军鞋。这一个无私的故事,是一次因为有人含糊,就把自己母亲做的鞋掰两半了,让拿回去,第二天晚七点交来,晚了处理。在场大家满意又赞扬,我回家挨骂,饭没吃就拉驴送已收的鞋了。妇女主任把我拉到她家,交给我半碗粥一个饼子吃了。连着好几天吃她家的饭。直至家往回找,才回了家。

    三、由少年至青年时期:

    1、减租减息,实行耕者有其田,斗地主分田地。家是中农,因母亲伤过人家来报复,也被关,抄了家。对我和大妹仍照常信任。在判成份中给父母错划为富农订了分子,而我俩订的中农,是村的革命积极分子。弟弟死了。

    2、14岁离家出走参了军:头一天就赶上在冀县马家峪敌人增援,夜行军二百多里路到了宝邸县附近一个村住下,吃饭没吃完,就又来任务,行军至快亮时投入打仗,三天三夜没吃没喝对敌追击,伤亡很大,我也吐了血。

    参军目的是:

    1、真心革命,对日寇和国民党反动派是你死我活的民族恨。敌人到处抓我,因此父亲被敌人抓进炮楼三天打得死去活来,一是要交出我,二是要藏的八路的军粮、鞋。在村父亲识点字,管收粮、鞋、账,被坏人告密的。倒挂起来,腿上豁个大口子。

    2、被逼婚,也叫逃婚吧。母亲和媒婆给我在冀县五百户找个做童养媳的家,我不干,斗争难以胜利。1947年2月的一天快天黑时,跟着征兵队伍参了军。

    总之,不革命参军打鬼子,就得当童养媳或被敌人杀害,我是永不低头的硬性,就不给家信,由地空头走的,参了军,跟共产党革命到底。

    在四野,最基层连队即冀东15分军区卫生所,当卫生员及护士,不怕自己牺牲,从战场背起或扒担架上掩护伤员。在各项工作中,都是干在头,多艰苦也不想退一步,总是跟毛主席的队伍、跟党前进!

    四、青年至(中)壮年时期:

    1、1949年10月,在玉田九区妇女工八里,经县妇联和九区二同志介绍入团。1950年7月6日在禾县五区经两名党员介绍入党,1951年7月6日转正。

    2、为工作啥都舍了:

    ⑴、50年爱人张利因抗美援朝拿着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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