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於是二世乃遵用赵高,申法令。(下)(第2/7页)
不是律令过于苛严、应宽仁施政的问题,恰恰相反,是法律执行不力、不到位、不苛严、不威猛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集中表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始皇在位时,以‘刑乱世用重典’思维构建了大秦现行律令施行的框架,不会因为有人置疑而放慢步伐!因此,倡行宽仁之议,十分的迂腐可笑,完全可以休矣!新政,应该增加法律宣传的力度,尤其向那六国故地的人们熏泽法律上的教化,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同时,唯法是举,注重提拔有法律才能的官吏。
李斯话刚说完,赵高就接着说道,事皆决于法,这是大秦朝不可动摇的治国方略和基石,就当前形势来说,事皆决于法,就是要事皆决于上,人们评判是非、裁断纠纷不能众说纷纭、各持一端,只能以法律诏令作为标准。但执行法律最终要得靠人,需要人来贯彻执行法律,最终也会产生以人的意愿来左右法律的问题,那又该解决这些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呢?那只有循法尊上!只有百姓服从于官吏,下级服从于上级,官民最后都奉皇帝旨意行事办事,法律才能够获得在全国统一实施,因此,事皆决于上,是事皆决于法更深层次的内涵延伸和集中体现。现在,不是施政该不该宽仁的问题,而是应如何完善执法所遇到诸多不如意的问题,是如何严格执法的问题,这才这是今天应该讨论的重点。出现逃役为盗的情况,是官员慵懒拖踏疏怠不作为造成的,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具体表现。建议当今皇上在巡游时悉心彻查官员的失职行为,严加惩处。严法而刻刑,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才能整肃法纪,给人民一个清平祥和、安居乐业的环境,才能换来大秦的长治久安、国家强盛!朝廷应该建立唯法是举、用法察举取仕的机制,将严格执法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不折不扣执行法律的官吏,哪怕身在最基层、地位很卑微,都要大力提拔任用,让他能在合适的位置大选身手;出身贫贱寒门之人,只要他能够学习法律、精通法律,都要给他一个进入公门改变命运的机会;而那些不学无术的权贵子弟,如果为害一方,也要将他绳之以法,充为役夫戍囚,沦为贫寒之辈!
李斯话刚说完,赵高就接着说道,事皆决于法,这是大秦朝不可动摇的治国方略和基石,就当前形势来说,事皆决于法,就是要事皆决于上,人们评判是非、裁断纠纷不能众说纷纭、各持一端,只能以法律诏令作为标准。但执行法律最终要得靠人,需要人来贯彻执行法律,最终也会产生以人的意愿来左右法律的问题,那又该解决这些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呢?那只有循法尊上!只有百姓服从于官吏,下级服从于上级,官民最后都奉皇帝旨意行事办事,法律才能够获得在全国统一实施,因此,事皆决于上,是事皆决于法更深层次的内涵延伸和集中体现。现在,不是施政该不该宽仁的问题,而是应如何完善执法所遇到诸多不如意的问题,是如何严格执法的问题,这才这是今天应该讨论的重点。出现逃役为盗的情况,是官员慵懒拖踏疏怠不作为造成的,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具体表现。建议当今皇上在巡游时悉心彻查官员的失职行为,严加惩处。严法而刻刑,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才能整肃法纪,给人民一个清平祥和、安居乐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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