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此数。若行此法,即自中书至诸司皆不受赇,亦足观示四方圣政之美也。前人称孔子为政,亦以宾至不求有司为善。”上曰:“然。”
[五月十三日]初,紫宸上寿,旧仪但言枢密、宣徽、三司副使不坐,而故事亲王、皇亲并坐,惟集英大宴乃有亲王、驸马都尉不坐之仪。时评定新仪,初无改易,而遽劾合门吏不当令亲王、皇亲、驸马于紫宸预坐,以为不遵新制,贾佑、马仲良皆坐免官。王安石具奏评所定自不明,而辄妄加他人以非罪。上亦言仪制错乱不可用,诏评论列不当,与合门官吏俱放罪。已而评诉上前,自谓所论列非不当,上批付中书,令再进呈放罪指挥。安石执奏:“合门官吏无罪,评所论列诚不当,贾佑、马仲良差遣不应罢。又王昭序与佑、仲良俱被劾,及罢佑、仲良,乃遣昭序代两人者,陛下未尝作好恶,岂可令评作好恶?凡作威作福,固陛下之任,然臣职任辅导陛下以义,如此与夺,不可谓义。一人横行于天下,武王以为耻。近在殿陛左右,使横被摧迫,有内怀不平之人,何以为天下主作民父母?陛下若自作好恶,虽有过当,尚令人畏;陛下若令他人作好恶,即恐威福为人所窃。臣岂与评争校枉直?但义当如此。”上终以评所定仪制于旧仪制固未尝增损,非新仪制不明。合门吏既见相传坐图与仪制坐图差互不同,自合申请,乃一面用相传坐图贴定,评劾之不为不当。诏合门吏特放罪。安石又执前奏,上曰:“若新仪制果不明,亦非独评罪。”安石曰:“中书但言新仪制不明,固未尝专罪李评。所定仪制既如此不明,乃妄劾合门官吏,此则评之罪也。”上曰:“评固有罪,然亦未可姑罪评也。”
[五月十五日]上曰:“天下事方有绪,卿若去,如何了?卿所以为朕用者,若非为功名利禄,但以怀道术,有可以泽生民,不当自埋没、使人不被其泽而已。朕所以用卿,亦岂有他天生聪明,所以相与尽其道,以为民而已,非以为功名也。自古君臣,如卿与朕相知极少,岂与近世君臣相类?朕顽鄙,初未有知,自卿在翰林,始得闻道德之说,心稍开悟。卿,朕师臣也,断不许卿出外。”
[六月二十三日]余曰:“臣平生操行,本不为人所疑。在仁宗朝知制诰,只一次上殿,与大臣又无党。及蒙陛下不次拔擢,曾未有所施为,吕诲乃便以方卢杞。就今臣所有如杞,亦须有所施为,其罪状明白,乃可比杞。今既未有一事以比杞,此不待陛下聪明,然后知其妄。若任事久,疑似之迹多,而谗诬之人材或过于吕诲,则臣未敢保陛下无疑也。”
[是日]上曰:“周公为成王所疑,故逃居东,及成王不疑,则归周。纵朕与卿有疑,今既相见无疑,卿亦可止。”
[是日]上曰:“所以为君臣者形而已,形固不足以累卿。朕既与卿为君臣,卿宜为朕少屈。”
[六月二十七日]余曰:“昨来西事,自是陛下失在不详虑熟计。若陛下详虑熟计,则必无可悔之事。”
[是年夏]上问:“尚书省制度可复否?”余以为亦不须如此。余曰:“上欲以近畿郡为畿辅?”上曰:“不如令属兵部。”余曰:“上前欲以近畿郡为畿辅,因推行保甲者,利在使赵子几等按察官吏易为照管;若付之诸路,即恐诸路推行灭裂,无以使四方观法。”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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