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国家没有强调一定要分,集体有集体的好处,分田有分田的好处,我觉得要看各个队的实际情况。不敢政策怎么变,关键是看人心,只要我们当干部的有决心领着乡亲们干,心里大公无私,我看最后产粮不会少,向国家上交的公购粮只会更多!
蒜头的话得到不少人的响应。蒜头听到掌声,心里想,这回书记肯定也不同意分地,否则以后怎么吃馆子呢?他家的地,他自己会种吗?连饭都不会做,又怎么会种?!
让蒜头意外的是,书记居然同意分地。他说,国家有了政策,我们就要跟着主流走,就像当初走集体,虽然政府允许单干,但梅江边也就两户人家顽固不化,要不是看他们都是军属,恐怕这两户也批斗了,最后不都是强制入了集体,报纸上从来不会宣传单干的典型,上头看地方的业绩就是看集体。现在也是,改革开放是全国大势,我们要得到上头的肯定,就只能顺着这股潮流走!
蒜头就说,那也行,我们就不分地,家庭承包劳动,不要一哄而上把集体财产全部分了!特别是大队部的集体财产要保留下来,将来交通道路农田水利的,还得集体花钱办集体事业,向村民收是件困难的事!
书记又起来反驳,说,分就要分个彻底,干部们省心,村民也更能放开胆子去种地搞生产,不会担心田会收回去!
会议最关键的,是讨论大队餐馆。正是在保留与拍卖的问题上,蒜头与书记闹翻了。蒜头虽然对书记全家吃餐馆有意见,但他却主张保留,作为集体经济的创收之源。
蒜头说,这餐馆也要承包出去!他想的是,这样干部的家属,特别是书记的家属,就没法再吃下去了!
书记说,我同意承包,但必须是我们大队干部自己承包!我主意已定,同意的留在大队里,不同意的辞退回家,不换思想就换人嘛……
蒜头对妻子说,我真正发愁的,是集体财产被书记瓜分。你看,蓼溪的那家餐馆,生意多红火,你们都去吃过。这分明是书记自己想承包,干部迫于书记的权威,谁敢不同意?!
李氏说,胳膊扭不过大腿,你让书记去折腾就是!
蒜头说,不能这样消极!我写了一封信给公社,反映大队部处理集体财产存在的问题,我是在想,明天回到村里,公社是支持我,还是支持书记!
等来的结果,是蒜头离开了大队部,回村当农民。
蒜头来到岸上的村子。这个村子在河村下游七八里地。以前在抽调到公社时,他曾经在这个村子驻过队。他担心熟人认出,就直奔那口熟悉的水井,趁井边无人,匆匆打了一桶清水。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