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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璞传》(第5/6页)
    十一月,姜维破夏侯霸营。

    复炎十三年。

    二月,破王基营,五月,复破夏侯献营。

    魏君臣皆怖惧,曹芳分宗室封于冀幽各郡、封各督将为郡公,戍之,用王肃策奔谯。

    邺城遂破于八月。

    报传至朝歌,璞叹曰“无憾矣。”

    是夜,薨,年五十四。蜀记曰璞清身奉公,赏罚明断,善恤卒伍,督兵三十余年赏赐尽与士卒,及薨,举军恸哭。

    昭武帝闻,出百里迎棺,涕零不止。

    追赠大司马。世语曰姜维尽复冀州,朝臣皆议维功当居大司马,昭武帝闻,掩面泣曰“恨璞未居大司马也”此后季汉不复设大司马职,得位者皆追赠。

    谥曰景武。

    葬广汉什邡湔江畔,帝遣皇子入蜀祀以太牢。蜀记曰璞遗书归葬桑梓什邡,绍武帝不弗其愿,乃取璞配剑、竹笛封存。及帝崩,遗命以璞剑、笛立衣冠冢陪陵。

    子伦嗣。

    伦,字敬序,皇后之妹张氏所出。

    少小顽劣,及迁都长安,上为璞起府邸,由是张氏常携伦入宫中。

    昭武帝尤爱之,遣与皇子同学书,稍长,为郎,出则骖乘,入侍左右,尝谓曰“伦犹我儿也。”

    伦遂骄横,不谨,与皇孙争,殴之。蜀记曰伦所殴之皇孙即昭文帝也。

    璞闻,怒,以剑鞘折其腿,曰“仍不端,我必金日磾也”上闻之,责璞过,璞对曰“不欲宽一子而令宗族覆灭也”蜀记曰伦自此行走需拄杖。

    上遂止。

    张氏知璞性刚,惧,遣伦归广汉什邡。

    伦归,潜心习经传,复设蒙学,五年不出桑园。

    举孝廉,州举茂才,辟公府,皆不应;帝召伦归长安,许公主,伦请母辞曰,“身残之人,岂可尚天家之女。”

    上意固,遂婚。

    伦喜律令,授御史,以廉称;迁黄门侍郎,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绍武帝嘉焉。出冀县令,迁巴西、蜀郡太守,所在皆政化大行,百姓称之。

    会璞薨,守丧。

    孝满,授法曹掾,稍迁为廷尉。

    绍武帝侍宦犯法,伦依法录之,帝遣人宽曰,“久侍有劳,可免一死。”

    伦不听,依律杀之。

    帝怒,责曰“君父之言,犹不从邪”

    伦对曰“国法不可废。犹记昔丞相执国,尽忠益时者虽雠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帝释然,赞曰“汝有璞风也”

    是时,关中功勋贵戚之家尤多,常有不法之事,郡县不能禁。

    帝乃以伦为司隶校尉,谓诸功臣曰“当防郑伦朕侍从犯法犹不能活,必不私诸卿也。”

    伦在职七年,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弹邪绳枉,斩伐不避权贵,由是关中风化肃然,士庶皆安。

    司徒有缺,伦为众议所归。

    伦叹曰“三公论道之官,无其人则缺,岂可以身残之人忝之哉”

    固辞不受。

    昭武帝命伦以长史行司徒府事,不设公。

    昭襄帝即位,复欲伦为司徒,仍不受,遂以伦录尚书事。

    翌年,昭文帝即位,私召伦曰“卿不居司徒,当追昔殴朕之罪”伦俯拜口称愿死,帝叹,不复强之。

    六十三,丧。

    葬昭武帝陵,追赠司徒,谥曰威侯,子章嗣。臣松之桉璞父子皆葬帝陵,古今唯此殊也。

    璞少子休,字敬异。

    容貌肖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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