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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第1/3页)
    宋书灵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眼眸里没有一丝起伏,那叫一个古井无波,心如止水。

    很显然,他此时此刻并不觉得阮榛可爱。

    心灵全被一只鹦鹉所占据。

    宋书灵只是想要自己的鸟,想知道球球为什么生病了。

    “吃了发酵的苹果,”阮榛解释道“放的时间有点长,所以就吃醉了。”

    他太熟悉这种醉倒的小鸟。

    巷子里有高大的桑葚树,每当成熟的季节,总会有鸟雀过来,盘旋在枝桠上,久久不肯离开,那么后果往往是傍晚时分,刷洗干净的石板路上,七零八落地躺着贪嘴的扁毛醉鬼。

    阮榛写完了作业,就和黄狗一起坐在树下,拍拍皮球,玩会跳绳,以及提醒偶来的过路人,不要踩到睡着的小鸟。

    这条巷道老旧而偏僻,来往的人并不多,所以对于阮榛而言,也不算什么麻烦事,在小鸟迷迷瞪瞪醒来的时候,他会笑着挥挥手,说一声再见。

    “醉了”

    宋书灵还是不可置信“你给球球吃了烂果子”

    也不算烂,就是稍微有点熟过头,在阮榛的观念里,稍微削去一点就能吃,还带着淡淡的酒香味。

    “它自己吃的,”阮榛解释道,“吃了小米,还有苹果”

    宋书灵沉着脸伸出手“把它给我。”

    阮榛爽快地点头“行。”

    他小心翼翼地把鹦鹉从兜里掏出来,放在宋书灵的掌心,雪白的小家伙丝毫未觉,睡得那叫一个香。

    指尖都没有碰到,彼此间也保持着距离,特公事公办。

    宋书灵的拇指揩过鹦鹉的绒毛,垂着眼眸,神色居然显得有些温柔。

    但是抬起头,看向阮榛的时候,立马恢复成了之前的冰冷。

    呵,男人。

    不过,阮榛也不在乎这两幅面孔。

    毕竟他也这样。

    曾经上学那会,阮榛被一个陌生的学长追求,在明确表达拒绝之后,对方依然死缠烂打,甚至各处疯狂打听,想要投其所好,在知道对方很喜欢小猫小狗这种毛茸茸的动物后,他像是开窍似的,滋溜一下蹿阮榛面前了。

    “你喜欢狗对吗”

    学长的眼神闪着兴奋的光,震声道“来,你可以把我当狗看,来啊”

    话音落下,周围包括阮榛在内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

    以免被这突发恶疾的神经病缠上。

    没错,这人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告白的,觉得这样的高调热烈,才更能表达出自己深沉的爱。

    阮榛其实,犹豫了那么一下。

    他本来想说的是,把你当成狗,你配吗

    狗狗多可爱啊

    想想怕伤了对方的心,于是换了话题“不行,我养狗的话是要绝育的。”

    他微笑着看向呆愣的学长,声音柔和。

    “要不,你先考虑一下”

    真好。

    善良的心灵果然会有好报。

    那个学长再也没有纠缠过自己。

    “阮榛,”

    宋书灵又叫他的名字“你可以继续。”

    他在外面这些年,对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闻,但传到耳朵里的,基本上也都是些花边。

    “无伤大雅,男人都这样。”

    “少爷们年龄小,正是贪玩的年纪。”

    宋书灵的目光落在书页上,落日熔金,隔着落地窗投下浅淡的橙黄光晕,恍若梦幻。

    他只是没想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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