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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展示体育的才华(第2/3页)
    三位名声煊赫的老师,何愁学校的篮球运动开展不起来呢?

    学校从五四年创办,到了五九年,仅仅相隔五年时间,校男子篮球队即闯进市前四名。在半决赛中,也只是被冠军南洋模笵中学所淘汰的。在如此浓厚的篮球氛围中,加上罗远原在小学五年级时就开始接触篮球,因此,他进步很快;而且,可以说他对篮球的爱好达到忘情的程度。除去训练的时间外,他每天早晨总是在学校尚未开门就等在校门口,时间一到门一开,即冲锋似地跑到体育器材室借来篮球,一直打到上课预备铃响。下午四点半放学后,做完作业又到篮球场打球。有时别的同学一个个回家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照样练习投篮;甚至,到月亮升起,弟弟罗欢来叫他吃晩饭,才恋恋不舍地走出球场……

    尽管如此,但是他并不会喧宾夺主放弃学习的,这是罗远比别人高明之处。他非常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是自己的第一要义,体育运动只是种爱好。它可以强健身体,活跃课余生活,增添情趣,但决不是自己所追求的生活目标。这可以从罗远在高三临毕业时,上海体院来校招生,他干脆拒绝的态度得到证明。因为他是篮球队副队长,因此也在预选的名额之内。当招生老师跟他谈话时,罗远委婉地辞谢说:“自己不想吃体育这碗饭,何况又是近视眼,估计是没有培养前途的。”就这样,他关上体育之门。

    所以,罗远依旧抓紧学习,且能处理好学习和打球的矛盾,合理安排时间。他吃过晚饭就摊开书本,先做作业,然后进行预复习,绝对不会拖沓或落下学习的。

    篮球是一项集体运动项目,它具有进攻、防守、这种对抗性的特点,兴趣较高,还可以培养团队精神;不像田径那么枯燥、乏味。这段运动生涯罗远印象较深的有两场球赛:一场是争夺市前四名的比赛,另一场是与上海市女子篮球队的性别大战。

    那是在他高二时,上海市少年篮球比赛进行正酣。在一场八进四的复赛中,罗远他们的南市区队,遭遇老牌劲旅长宁区少年队。比赛是在市体育馆进行。当时,有机玻璃篮板国内只有北京、上海有,所以,罗远有幸在这样的先进场馆比赛也算开了洋荤。根据实力分析,应是长宁区队稍占上风。因为他们是上届的第三名,且老队员较多,经验丰富。但南市区队也有特点,平均身高突出。像罗远身高有180cm还是队内倒数第三的小个子;而且年龄较小有潜力、有冲劲。

    比赛开始后,确实如教练布置的那样,南市区队利用身高优势打内线,频频奏效,一路领先。然而,到了下半时风云突变,他们毕竟经验老道,看到身高吃亏便调动速度,利用速度来拖垮对手。果然,在他们的不断冲击下,比分逐渐追了上来。其后一段时间比分相互交替领先,直到最后三分钟(那时候的规则)反被长宁区队超出2分。这时候,南市区教练叫了一次暂停,布置战术。教练告诫队员:在积极做好防守的同时,进攻由控卫罗远先带球突破,然后高中锋埋伏在篮下,一旦对方上来防守,马上分球给中锋上篮………比赛继续进行。罗远按战术要求快速运球从中间突破,当他在罚球线附近跳起上篮时,对方两个队员扑了上来。罗远立即把球从对方腋下传到中锋手里,只见他一扬手球被送进篮筐。

    “欧!打平了。罗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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