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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6章(第2/3页)
    需要强大的法务部,看来还得再挖点人来。

    把资料放进包里他就让负责人离开了,看看时间还早,干脆给斯坦利打了第三个电话,“监察委员室室长今天有上班吗在的话也让他过来一下。”

    所谓监察委员室,是直属于股东会的机构,很多上市股份制公司都有这个部门,就是名称有点差别而已,职能是一样的。

    公司的最高权利群自然是股东群体,他们是公司的所有者,s的股东分布非常复杂,有许多不同国家的投资者入股,因为地域限制,很多人并不常驻韩国,所以每年开股东会的次数很有限,除了发生大事的时候,就只有固定的那么几次。

    而且投资者并不一定就懂经营,所以平时公司的重大方针是由董事会来投票决定,股东不一定是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也不一定有股份。

    按理来说,他这个社长就应该是董事会成员,但李绣满偏偏没交代关于董事会的事儿,本质上董事会成员还是上任社长李绣满,而不是他。

    董事会可以说是公司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高层管理人员也由他们任命,他们要是联合起来刁难人,下面具体执行事务的人是很难受的。

    这种情况下股东会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就起到了监督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作用,属于股东们的心腹,严格来说这也是李绣满的人,因为李绣满的股份最高,属于监察室的直属领导。

    斯坦斯已经不想思考李贤因到底在做什么,他也知道自己劝不住,麻木的给监察室去了电话。

    他心里的疑问太多了,比起脸色和态度的迅速转变,他还很好奇李贤因对公司各部门的熟悉,在这之前李贤因可一直都是个标准的学生,虽然小时候也有来过几次公司,总不至于就这样摸清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吧

    正常人倒是不至于联想到重生穿越这种不科学的事儿身上,只觉得他早有预谋,一开始说什么不想接手s都是欲擒故纵,恐怕早就想着夺权了,私底下才学了管理相关的东西。

    真是越想越恐怖,毕竟曾经的李贤因看起来可是个老实孩子。

    在下午见的三个人之中,监察室长是最客气的一个,这和他们的定位有关,因为不参与管理,态度也相对中立,只要不损害公司利益,他们就没有刁难的立场。

    从监察室长那里拿到股东资料之后,李贤因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亲自打电话给金理事。

    金理事全名金英敏,家里长辈是当初和李绣满一起创业的几个人之一,在一堆中年管理层中算是比较年轻的,今年还不到三十,几乎是一毕业就进s工作了,如今也有不少年头。

    据斯坦利所说,如果他不来的话,接任社长位置的就将是金英敏。

    李贤因看过他的履历表,在能力方面绝对没有问题,只是一些决策容易和老李相左,但依旧是一个果断的决策者。

    金英敏目前为止只有很少的公司员工股份,都是小数点后面那么点渺小的分量,如果他当上社长并进入董事会,股份才有增加的可能。

    李贤因觉得对方不见得有多喜欢他,但很显然,在他发展地产公司期间,一些小事还是需要金英敏去处理,对这个人李贤因是不讨厌的,只要对方好好工作不作妖,放点权利不是大事,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能把所有权利都抓在手里的大企业老板。

    不过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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