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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你可能要交哪些税——个人所得税(第1/3页)
    如果你在领薪的时候,发现自己每个月的工资在扣完了四险一金之后,还会少了一些钱,那就要恭喜你了,看来你的工资水平已经超过了平均水平,你已经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可能你会想,每个月都被扣了钱,这有什么可恭喜的。

    确实,在现在的社会,缴个人所得税,似乎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2000元的起点,大城市中的大部分工薪族都逃不出这个划定的范围。不过,如果换在20年前,能够有资格缴上个人所得税的,那要不就是外国专家,要不就是大老板了。那个时代的普通工人大多听都没有听过“个人所得税”这个词呢。

    为什么要缴个人所得税呢?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国家要“劫富济贫”,收入高的人得拿出一部分钱来,上缴给国家,由国家通过各种福利或是社会建设,等等,对这个钱进行再分配,想办法把这个钱花到穷人身上。这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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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显示,近几年在我国居民收入分配领域,马太效应进一步显现,居民的贫富差异越来越大。近来,人们将眼光主要聚焦在CPI的上升幅度,而对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关注似有盲点。其实,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要大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扬。中国社科院研究收入分配的专家指出,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2005年迅速逼近0.47,已经超过了警戒线0.4,收入差距已经处于高水平,形势严峻。

    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

    2009年11月,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已经货币化改革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这个通知主要是针对一些垄断行业的单位,它们工资虽然不高,但福利奖金却高得惊人。这些单位以车改、房改为名,给高层领导或职工发放数千元或上万的车补和房补,或是以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饭补、资金的形式发放现金,这部分补贴若全部计入工资总额,缴税将非常可观。

    向收入较高的人征收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可以把收入高的人上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于社会再分配中向收入较低的弱势群体倾斜。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我们来回顾一下个人所得税发展的历史:

    1980年9月1日,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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