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三、外汇的账务核算(第1/2页)
    外汇业务的账务核算是指企业发生的商品进出口贸易及提供对外劳务服务、接受国外劳务服务、外币借贷业务、外币投资业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以外币结算的各种保险、运输、管理咨询,以及发生的外币远期合同套期保值等业务的核算工作。

    值得出纳人员注意的是,会计上的外币与一般意义上的外币有所区别,它通常是指该企业所定为记账本位币的某国货币以外的其他国家货币。例如,当会计账务上采用外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时,本国货币就成为了会计意义上的外币。对外汇业务的核算,应当先了解外汇核算的一般原则和科目设置,然后再按照会计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一)外汇业务核算的原则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外汇业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企业发生外币现金、存款以及外币债权、债务等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记账,并同时在账户上登记原币金额和折合率。

    企业将外币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时,所采用的折合率可以是业务发生时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也可以采用当月1日的市场汇价,会计期末再按期末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事业单位等向银行结汇时,一方面按照银行兑付给单位的人民币金额记银行存款增加数,另一方面按市场汇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记应收账款的减少数,两者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单位向银行购汇时,一方面按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数,另一方面按照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记减少的应付款项等。

    (二)外汇核算的账户设置

    涉外企业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长期借款等)。外币账户应当与非外币的各个相同的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1.“现金--××外币”账户的设置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出纳人员应当分别对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按外币业务核算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保证出纳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2.“银行存款--××外币”账户的设置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分别对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对于按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情况处理:

    筹建开办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人当期财务费用。

    3.“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账户的设置为了准确地核算企业的汇兑损益,应设置“汇兑损益”账户。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贷方登记本期汇兑收益数额,借方登记汇兑损失数额;余额在借方则表示汇兑损失的净额,在贷方则表示为汇兑收益的净额。期末应将“汇兑损益”账户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账户无余。

    (三)
    (本章未完,请翻页)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