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这个小郎君明明智商超群却过分谨慎》(第2/2页)
时光。
李元芳在加班。
自己则去抓捕暗谍。
每个人都有美好的未来。
诶嘿
丘神绩不知道,李彦此时走在凉州街头,并没有工作。
都督府的藏书看的差不多了,再下去就是真的加班了,他才不干。
何况过犹不及,他也不希望被当成工贼排斥。
“先回去通知哑叔,再给康达、安忠敬、贾思博他们报个信。”
凉州贵人死不死,李彦管不了,但既然知道可能会有杀人案,身边人是要保护好的。
哑叔的实力不在他之下,不必担心,回去提醒一句,避免大意就好。
最要好的同学康达,不仅是个弱鸡,地位也不重要,被盯上的可能性太小了。
倒是安忠敬、贾思博等人,要重点提醒一下。
不过他刚刚到了小连子巷头,就见一群人迎面走了上来。
为首的衣着精致,神态卑微,未到身前就躬身行礼“安氏汤五,奉阿郎之命,见过李校尉。”
对内他是李武卫,对外则是李校尉,李彦微微颔首“何事”
汤五直起腰来“为答谢马球大胜,我家阿郎为校尉备了一份薄礼”
对于李彦来说,与吐蕃的马球赛已经是过去式了,但实际上这事仍是凉州的火爆热点,街头巷尾都在热议。
出战的几位世家子,都名望大增,获益匪浅。
当然,安忠敬的回报,主要还是识破丽娘的真面目,只是不太好意思明说。
“忠敬客气了,咦”
李彦起初并没有怎么在意,但下一刻,却见汤五身后的一个大笼子里,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动来动去。
他目光落上去,正对上一双黄莹莹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满是警惕。
片刻后,大眼睛的主人发出怒吼“嗷呜”
“原来是你这小东西,未来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李彦心中喜悦,朝它挥挥手。
这是猞猁。
犹记得在马球赛入场的时候,他见到别人的高头大马后,都蹲着一头漂亮的猞猁,就有了养宠物的想法。
后来在醉香楼庆功宴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没想到安忠敬留了心,此时挑选一头送过来。
见李彦露出欢喜,汤五心头一松,陪笑道“这豹儿正是最好认主的时候,他们三个豹奴也有经验,保证不让李小郎君费心。”
“一头豹子,三位豹奴”
连小动物都有三个仆人,让李彦蚌埠住了。
他都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了,至今还没有人服侍,结果一头豹子,居然凌驾于他之上
再想想那些平民百姓
唉,阶级啊
当然,人家一片好心,不过对于三个豹奴,李彦确实是不要“我家中不方便住。”
汤五道“请李小郎君放心,他们还住在安府中,每日来报告便是。”
“也行吧”
李彦笑笑,伸出手向着笼中探去。
旁边的三个豹奴脸色微微一变,刚要阻止,就见汤五摇了摇头。
这位小郎君连吐蕃人都能打得屁滚尿流,自然不怕小豹子。
反倒是扰了他的兴致,那回去才要受惩。
接下来,他很庆幸自己的决定。
李彦打开笼子,将小豹子抱了出来。
这小东西刚开始还挣扎,很快却变得温顺起来,用舌头舔着李彦的手,刺刺的,麻麻的。
“从今天起,你就叫小黑吧”
李彦看着它全身华丽的金黑斑纹,起了个名字,纪念自己曾经等更罗小黑的岁月。
他不需要那种野蛮的驯化技巧,却需要合适的食物“这小豹子喜欢吃什么”
“它喜欢吃兔肉。”
“兔兔那么可爱,就多准备一些吧”
在家中安置好小黑,李彦写了几封书信,让汤五带回给贾思博、安忠敬、康猛等人,提醒近来可能发生的危险。
又与哑叔对练几场,保持着对百胜劲的锤炼,剩下的休闲时间,就开始撸猫。
猞猁,又称山猫,又称狼猫,反正属于猫科,喜欢独居,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强,手感好。
李彦一方面享受撸猫的快感,另一方面也有意识培养小黑的嗅觉能力。
猫的嗅觉本来就比狗还要敏锐,不过猫不好训练,狗子则听话,所以自然让狗子出马。
但李彦有动物之友的天赋在身,有更好的选择,自然没有退而求其次的道理。
试想别的神探牵着一条狗,呼哧呼哧的跑进现场,他的身后跟着一头小马驹般大小的猞猁,那出场的气质都不一样
哦,他现在不是神探,智慧只有5点啊
那没事了
李彦的日常再度稳定下来。
上班摸鱼看书,下班撸猫练武。
中间他又审问了一次丽娘,但丽娘什么都没有说。
直到五天后。
李彦随手将一块兔肉抛向半空,小黑原地起跳,身姿矫健的飞扑,叼住兔肉,吃得倍香,然后灵性地扑过来撒娇。
正玩得高兴,院外突然传来马蹄声,一位内卫飞驰而来
“李武卫速去驿馆,吐蕃大使遇刺”,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