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不接之际,不致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最后就是“募役法”,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东京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免役法”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在王安石变法之前,宋朝的科举制度那真是让人叹为观止,考卷上的考题往往都是在考怎么写诗,怎么能写得一手好诗。这简直是个大大的笑话,会作诗的就一定能够做好官吗?文笔出众的人,可以写书、可以去做史官,专门负责记载历史,但是要让他们来指点朝政,那简直是痴人说笑。
王安石变法中也有专门针对科举制度的改革措施:
三舍法——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唯才用人,凡是有志于改革的人才都被委以重任,不少人成为改革的中坚力量。
关于这考试内容,王安石还和苏轼大吵了一架。你想啊,苏才子就是以诗词而闻名于世,你王安石的变法中这么明显地说诗词歌赋没有用,这不明摆着跟他过不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