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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与失败,一线之间(1)(第1/2页)
    对于王安石的得势,朝廷中肯定会有反对者,这个人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司马光。关于这个人,或许大部分知道的只是那个曾经懂得砸缸救人的聪明小孩,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同样是北宋年间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著名的《资治通鉴》就是在他的主持之下编修而成。

    当时的司马光和王安石同样都是翰林院的学士,两个人就暗暗斗起法来,这种钩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事情在庙堂之上,似乎是最常上演的戏码之一。他们之间第一场较量,主要是因为一个叫做阿云的女子,当然,这个女人和两位政治家之间并无直接关系,主要是因为一起发生在登州的案子。

    阿云本来是登州的一名普通的农家女子,如果说她有何过人之处,那就是她长得很漂亮。在古代,一个无父无母、没有任何势力、又不想流落在烟花之地的美女,处境非常凄惨,而且麻烦不断。在阿云的父母刚刚过世不久,她就被自己的叔叔卖给了老光棍韦大宝。注意,这里出现的是一个又老又猥琐的中年大叔,绝非是《鹿鼎记》中桃花不断的韦小宝,阿云姑娘心里不乐意这门亲事是常理之中、意料之内的事情。

    阿云虽然是一个农家少女,但是性格却非常倔犟,她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死都不要嫁给这样一个丈夫。于是她选择了最直接、也是最不理智的方法,去杀死韦大宝。不过一个女子能有多大的力气呢?再加上是第一次犯案,韦大宝并没有死,只是失去了一根手指。

    很快,阿云就落入了法网。按理说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案子,用现在的法律来说,这叫做故意杀人未遂。不过在宋朝,这可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因为在古代,男人的地位比女子高出许多,正所谓是“夫为妻纲、君为臣纲”,阿云姑娘只能在大牢中等死了。但是这件案子却引起了司马光和王安石两个人的激烈争论。

    正方王安石,他的辩论观点是,此女子身世可怜,事出有因,应当给予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如就从轻办了吧。反方自然就是司马光,他的观点就比较“传统”,认为这已经触犯了“夫为妻纲”,虽然阿云并未嫁给韦大宝,但两个人之间是有婚约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应当判处阿云死刑。

    一个小小的案件,竟然能够引起两位翰林院学士的重视,就连宋神宗都亲自参与进来,自古至今,能有多少这样的案例呢?阿云姑娘何其幸运,据说当时在皇宫之中,文武百官们也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主要的辩手自然是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个人唇枪舌剑,谁都不愿意输掉这场比赛,最终以王安石的胜利告终。

    这只是一件小事,却拉开了王安石和司马光之间变法与反变法的争斗,这场争斗一直延续到王安石变法失败为止。

    1068年,王安石被宋神宗任命为参知政事,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王安石的这场火直接将矛头对准了那些享受着各种特权的皇亲国戚。在变法之前,这些王公贵族们整日里就想着要朝廷的俸禄去享受生活,造成了国库的亏损甚大。对于这些问题,王安石在一上台就颁布了《裁减皇族恩例》和《刊定任子条式》,这两条规定直接废除了众多公爵席位。如果你想要爵位,成,先去参加公务员考试再说!除此之外,王安石还直接打起了皇帝女人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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