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是贵族把持。宋朝最大的一艘船是用来招待外来使节的,取名为“神舟”,载重量达到了600吨,可想而知宋朝的造船业是多么的发达。
既然说是贸易往来,就必须有买卖双方。在一片汪洋大海之外,普通的商户又如何能够联络到远在别国的买家或者是卖家,这就要说到朝廷在这中间的作为了。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提到过,宋朝对于民间进行的这种海上贸易持支持态度,而这种支持不仅仅在于开放港口,更重要的是,他们主动联络外商。对于普通的商户,如何联络外商是个非常大的难题,可是对于朝廷来说,这只不过是一种行为。他们不仅在使节来访的时候,和他们谈论商业贸易的诸多事宜,还曾经主动到国外去招揽外商。
比如在公元987年,宋太宗直接派了8个内侍“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1115年,福建市舶司就曾专门派人去占城、罗斛两国,劝说当地政府和商人来华贸易,虽然是地方政府的行为,但也是受到了最高领导的指示;1028年,宋仁宗更是下诏书说道:“令本司与转运司招诱而安之。”圣旨的意思都说得如此直白,相信在当时有很多外商都很乐意到这个环境极为宽松的国度淘金。
大食商人蒲希密来到广州向中国政府报告说,他之所以来,是因为接到蕃长来信招诱。对于勾招有功的蕃商,宋王朝还授予他们官职,如大食勿巡国进奉使辛押罗因这方面的贡献被宋朝廷封为“怀化将军”。
招揽外商不过是政府的最初举动,很多外商也很给宋朝面子,但当外商真的开始和宋朝商户进行贸易之后,朝廷的工作才算是真正开展。最重要的就是要保障外商在宋朝的人身安全,以及他们的财产,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市舶司常常会派兵保护那些进入宋朝领土的外商们,主要就是专门设置押伴官员,沿途保护他们的财产,禁止途中被人强买强卖。当然宋朝在这方面可不像他们在战争中那样,明面上吃大亏,在对待外商行贿朝廷官员这样的事情,宋朝的皇帝可是严惩不贷。如果外商的船只在海上遇到了自然灾害,宋朝的官兵有责任进行人道救助;舶主失踪或溺死,货物要清点造册,妥为保管,待其亲属前来认领并严防盗窃或冒领;如果买卖双方在贸易往来的过程之中存在分歧,也可以报官,就跟现在打官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