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1)(第2/2页)
尊自傲之心,黄崇嘏未少半分。
888年十二月,黄崇嘏和往日一样,带幞头着宽衫从乡间到城里办事,不巧路过火灾现场。当地衙役正在调查纵火犯,见黄崇嘏正站在火场旁边,为了交差,衙役不容分说,抓了黄崇嘏。其时天下大乱,那个县官没有经过认真审理就直接将黄崇嘏定了罪。如此,被诬为纵火犯的黄崇嘏由知县派差官押送进州里。
知州周庠是前蜀皇帝王建的幕僚,素有贤名,黄崇嘏便于狱中写诗自辩曰:
偶离幽隐住临邛,行止坚贞比涧松。
何事政清如水镜,绊他野鹤向深笼。
周庠一见,大惊,这哪里是一个纵火犯所能写的,分明是一个抱负不浅的儒士啊。周庠不敢怠慢,立即传令召见黄崇嘏。
黄崇嘏在监牢呆了几日,神情不免有些委顿,但见周庠时依然大方得体礼数周全,她一揖到底:“学生本是乡贡进士(未入学馆,经过州县考核合格并推荐到京城参加省试者),知文识礼,自出生至今,三十年许,一向奉公守法,不曾有悖法纪,何来纵火犯罪之意?学生实属被人诬陷,还望大人明查。”说完又是一揖。
周庠端详着座下人的举止容貌,虽然有三分落魄却有着天下文士的七分傲气,而且态度淡定从容,颇有魏晋之风,十分欣赏。“黄崇嘏多有士人气,定是无辜蒙冤,随命释放。”周庠不但释放黄崇嘏,还将她留在身边做幕僚。
如若事情到此为止,充其量只能为周庠又得贤良名,与黄崇嘏没什么干系。正如诗中自述,黄崇嘏以“涧松”自喻,明显有一番抱负在里面。晋代左思以“郁郁涧底松”为喻,抒己有才而不得重用的不平,黄崇嘏诗也有“涧松”词,不仅说明自己行为端正,不曾纵火,更表达了自己欲做一番事业的心意——她需要实现自我,需要把理想现实化,她的个人素质也要求她做出这样的价值体现,黄崇嘏已然忘却了自己的性别局限。
黄崇嘏也曾是娇娇女。其父曾在蜀中使任使君(州郡的长官),她自幼受的是“明日才女”式的教育,诗文词赋,棋琴书画,种种文雅风流之事,无一不精。世间事总是多磨难,12岁的黄崇嘏还没有脱去稚气,却不得不在父母去世的那一瞬间长大。没有父母,没有长兄,她必须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一个弱女子的身分显然只会使她处处受辱。于是,12岁的黄崇暇毅然让老保姆帮她把螺髻换作了幞头。从此以后,她刻意习男声做男态,不复女儿模样,并以此男性装扮游历川东、川西,阅历见识非比寻常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