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打中我时,并不慌张,因为他有预备方案。他不跑开,就在我面前换子弹,就是引诱我开枪。我开枪,枪管就会爆,我就会死,但他没有料到我用飞刀。
而且,我也想通了老大的死。老大也是被狼杀死的,只有那头狼可以爬上岩石。
四米多长的乾被,只在被角处有狼咬的痕迹。痕迹上没有血,说明狼是先咬的被子,再杀的人,这是关键。
石头只有一米见方,老大睡在上面,被子一定会垂下来。小狼立起来有近半米高,它跳起来,咬住垂下被子的角。然后,被子会被它的体重,拖着向下滑。
被子一掉,宝贝可就遁地了。老大不会让被子滑下石头,必然会把被子拖上来,因为狼不大,老大根本没有注意到被子变重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拖上来的不止被子,被子的里面还潜伏着一头狼,一头虽然只有几斤但凶残狡猾的狼。
一头会走路的狼。
“卫先生,这故事写得还不错。虽然用词俗了点,但就是要那个味儿!可惜,有一个地方,还是有漏洞。”编辑饶有兴致地看着手稿。
“哦,你说说。”
“暂且不论石棺中,狼怎么活了百年。还有,这狼为什么追杀盗墓的四人?为了夺回财宝?第一天杀害老大时,就可以将财宝夺回啊。为了杀死亵渎坟墓的人?那为什么不一起干掉,而要一个个杀死?这里有点说不通。”
卫先生右手的无名指有节奏地敲着桌面,这是他思考时的无意识动作:“呵呵,留下这个记录的人也是这样说,他也不知道这头狼为什么会这样做。”
“等等,卫先生,你是说这个故事是真的?是最后活下来的快手留下的记录?”
“三十年前,我父亲曾去大兴安岭附近行医,无意中救了一个浑身枪伤的男子。他双眼已盲,已是半疯狂的状态。这名男子能保住性命,还多亏有一套金箔护住腹部。当时,他口述留下了这个记录。我也不知道这东西是真是假,前几年去找过他。他原本住在一家精神病院中,没几年后被她姐姐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