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劝说,可谓考虑周全,照顾到人们可能具有的多种行为动机,而意在使他们殊途同归,同合于“道”。不过,人们意识到礼对其生活的必要性与依礼生活之间,或者说,知与行之间,仍然距离遥远。当“应该”的问题解决之后,“如何”的问题自当接踵而至。对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只考察他的以上论说,至少不能充分解答。按他一贯审慎务实的思考性格,在劝说人们“学”的同时,必然会考虑“如何学”的问题。对此,他给出了一个相当明确且坚决的解决方案。在他看来,对于解决人们最终能否在现实中依礼生活,这个方案非常重要,为此他不惜对“人性”作出了一个价值上消极的判断。并且,他由此所生发出来的教导,可以追溯至古老的源头。5.1“性恶”说的目的荀子的“性恶”说历来备受注目;对他以人的欲望本能界定“人性”的说法,大概也不会有多少异议。他此前的论说,常立足于人未经雕琢的欲望倾向展开,始终或隐或显地有一个人性的背景。这一背景所呈现的“人性”固然有些黯淡,表明荀子对人采取了较低的观察角度。但这未致导出“性恶”的结论,因为,从自然中孕育出来的人的天然情性,“固可与如此,可与如彼”,理论上,当它是其所是,就仍在一切坐标之外,不能以善恶论之。此外,荀子区分人的不同欲望倾向进行劝说,也暗示了他在相当程度上接受或至少是承认人的欲望本能——正是他的这一态度,才使他愿意并能够展开劝说。由于以上两点,他在《性恶》中作出的“性恶”判断似乎显得有些蹊跷。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他思想上的矛盾或表达上的不一致,而应该联系他的论说动机进一步考虑。
荀子谈论“性恶”,孟子的“性善”说至少是一个诱因。这一点,前文已略有涉及,也为不少论者所指出。孟、苟二子作为战国时代最为突出的两位大儒,他们在“人性论”方面鲜明的分歧相当引人注目;加之荀子在《非十二子》中对孟子有过激烈的批评,使得他提出“性恶”说很像是有的放矢。尤其,他在《性恶》中曾四次明确引“孟子”关于“性善”的说法并加以驳斥,试图在此反驳过程中,层层证出“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矣”。故从表达上看,可以说,他的“性恶”论是在对“性善”的批评中建立起来的。但是,这种解释没有触及到荀子讨论“性恶”的根本目的,也无助于把握“性恶”说的现实内涵。一种可行的理解思路是:既然他的“人『生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对“性善”说的回应,首先需要澄清的问题就是,他到底是在何种意义上反对“性善”?
荀子对“性善”说的驳斥,从表面上看,是比较理论化的,这显得他提出相反的“人性论”观点与之对峙,似乎应归为一种观念上的论争。这一印象,大概还是源于他的批评一开始就表现得执着于对相关概念的区分:
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
日:是不然。是不及知入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天者,谓之性;可学而能,所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今人之性,目可以见,耳可以听。夫可以见之明不离目,可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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