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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接人用摧”:(4)(第2/3页)
    能则人贱学焉,不能则人羞告之。是君子小人之分也。类似的对举,苟书中不在少数。荀子使用“君子”、“小人”之“名”及相应的行为表现互为对照,并非任意为之。这两种“名”在约定俗成的意义上有相当强烈的评价意味和感情se彩,即便那些不认同儒家价值系统的人,也会运用这类“名”,经过再定义来表达其主张。这类传统上具有固定的褒贬意味的“名”,创造了一种特殊的语境,使得生活于这一语境中的人们,会自然而然地由这类“名”激起相应的或荣或辱的感受;而促成他们作出行为选择的,很可能恰好是这类感受。因此,“君子”、“小人”与“善”、“恶”一样,均具有劝导或警戒的作用。对此,斯蒂文森曾作相关的讨论:

    “这是善的”这个判断,除了“善”这个术语有一种赞扬的情感意义,使之可以表达说话者的赞成并倾向于引起听众的赞成外,它还有这样的意义,即指出“这具有x、Y、z……等等性质或关系。苟书中,荀子不但常言“君子”,并多以“小人”作为对照,这正所谓“分别以明之”,愈加强化了“君子”之“名”的评价色彩及其劝导意味,从而更有可能促使那些崇尚“君子”之“名”的人遵从他的教导。同时,通过明“君子小人之分”,他指出“君子”之所当行,教导人们如何求为“君子”。这正如王船山所言:“为之名以使之顾而思,抑且欲其顾而思而不但名也。”

    显然,荀子论“君子”、“小人”,完全以行“道”(礼义)与否为二者的本质区别。

    君子小人之反也。君子大心则敬天而道,小心则畏义而节;知则明通而类,愚则端悫而法;见由则恭而止,见闭则敬而齐;喜则和而理,忧则静而理;通则文而明,穷则约而详。小人则不然。大心则慢而暴,小心则淫而倾;知则攫盗而渐,愚则毒贼而乱;见由则兑而倨,见闭则怨而险;喜则轻而翱,忧则挫而慑;通则骄而偏,穷则弃而僳。传日:“君子两进,小人两废。”此之谓也。通过讲“君子两进,小人两废”,荀子进一步劝导人们勿为“小人”而应学为“君子”。他又指出,即为“君子”,也有“智”、“愚”之分。由此,愈明“君子”、“小人”之根本分别不在天生材质,而在于是否立心行“道”、“綦于礼义”。不过,一方面,人天生之智力“或厚或薄,常不齐均”,其他禀赋也不可能没有差别;另一方面,荀子的“谈说之术”也要求“宽容”,故他在明确“君子”、“小人”之根本区分的基础上,又谈论他所主张的“名”的各种层级:

    故学者以圣王为师,案以圣王之制为法,法其法以求其统类,以务象效其人。向是而务,士也;类是而几,君子也;知之,圣人也。好法而行,士也;笃志而体,君子也;齐明而不竭,圣人矣。

    ……法后王,一制度,隆礼义而杀《诗》《书》;其言行已有大法矣,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知之日知之,不知日不知,内不自以诬,外不自以欺,以是尊贤畏法而不敢怠傲,是雅儒者也。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Ts;苟仁义之类也,虽在鸟兽之中若别白黑;倚物怪-变,所未尝闻也,所未尝见也,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而应之,无所儗您,张法而度之,则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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