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解蔽”:对异端的回应(2)(第1/2页)
这样看来,《天论》其实有一条比较清晰的写作线索。苟子从“天人之分”出发展开讨论,最后落在“守道”上,这个主题一直保持到《天论》终篇。在该篇的后半部分,他甚至直接将礼义等同于“(人)道”,由此,“守道”也就意味着实践色彩更为浓厚的守礼。
《天论》令人疑惑的一个地方是,“守道”并不必定要从“天人相分”讲,具有神秘色彩的“天”不但是为当时大部分人所普遍接受,且在理论上也与“守道(或礼)”并不相悖,实际上,荀子前后均不乏依“天”论“道”者,那么,他为什么要通过黜“天”来论证“守道”?此问题建基于本书前面所确立的一个讨论前提,即始终将荀子视为一个具有强烈现实感的思想家和辩说者,因此对“天”或“人”的理论兴趣不可能是他的思考动因。其实,当他说“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时,就间接地加强了上述问题的必要性。这个问题,只有结合他在《天论》中插入的一段关于自然异象的议论才能回答:
星队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日: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阉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夫星之队,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所谓“木鸣”,按俞樾释,当为“社鸣”。“社”即祭祀土神之处,“社必树其土所宜木”,其木鸣,则谓之“社鸣”;又,“李善注引《春秋潜潭巴》日:‘里社明,此里有圣人出。其啕,百姓归,天辟亡。’‘明’与‘鸣’,古字通。”而“啕”为“嘘”,与“鸣”同为声响。因此,在古人看来,“木鸣”乃是神事,关乎吉凶,它与“星队(坠)”一样,都是非常可怪之事。既以它们为异兆,“国人”自然见之而“恐”。本节引文以“星队木鸣,国人皆恐”启头,表明了荀子的关注点。他首先针对的并非一种迷信自然异象的观念,而是这种观念所产生的现实后果,或者说,他对“机祥”的批驳,一开始就立足现实:正由于时人普遍迷信“机祥”,才激发了他批驳这种观念的兴趣。这一点,如杜国库所见:荀子关于“天”的思想“反映了当时的政俗”。人们之所以见天地异象而敬畏恐慌,其背后的支撑正是一种“天”支配人事的观念。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荀子始终从“政”的角度来批判当时迷信自然灾异的普遍倾向,由此可以想到,他此前对“治乱非天”的论证恰好可对治当时迷信的风气及其背后的观念。所以,他以“天人相分”立论很可能是出于极其现实的考虑。这一点,可以从他接着谈论“人袄”再次得以显明:
物之已至者,人袄则可畏也:楛耕伤稼,桔耘失岁,政险失民,田萝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祆。政令不明,举错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袄。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乱,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祆。袄是生于乱。三者错,无安国。……勉力不时,则牛马相生,六畜作袄,可怪也,而亦可畏也。此处盛言“人袄”之“可畏”,与此前荀子反复辩明“星队木鸣”之不可“畏”,形成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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