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规定将学校的杂费统筹25%,全县共统筹210万元,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和弥补财政不足。
2003年春季开学前,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政府向所在地天城镇各小学在校生每人收取集资费100元和筹资费90元,共272.18万元。两项收费学校收取后进人县财政专户,统收统支,主要用于支付“普九”欠债和补发教师工资。
——这是一个“乱”字下掩盖的众多“标本案例”!
2003年初,教育乱收费与医疗、公安系统行业作风问题一起,被列为全囝三大纠风重点。自是年8月以来,这个问题更是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003年整顿行动始于2月,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治理教育乱收费被确定为全国纠风专项治理的三大重点之一;3月,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谈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时,强调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首先要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5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要求各地在秋季开学时,中小学缴费必须全面实行“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进人6月,整顿行动进一步升温。6月26日,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召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会上要求各地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8月份,整顿风暴达到白热化。14日,教育部就治理乱收费工作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打好“八、九两个月攻坚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讲话中几乎把话说到了尽头:“哪个学校出现乱收费,要撤校长的职务!”不单如此,哪个地方出现乱收费,还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教育收费问题已连续3年成为全国价格投诉头号热点,2002年全国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5万件,查处违法金额5亿元,其中教育乱收费行为近2万件,占立案查处总数的29.6%。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一份抽查结果,过去5年共查出全国中小学乱收费15亿元;而一些权威教育专家认为,“该数据过于保守了,现在有的一个城市学校乱收费都能达到上亿”。
据某知名教育专家推测,2002年全国共有9.88万所中学和45.69万所小学,其中至少2%为省市级重点学校,最保守的估计,每所重点中、小学年收择校费分别为500万和200万元,如此、计算,光择校费一项,全国一年就超过270亿元,这当中大部分是属于乱收费。
在以教育为本的中国,愈演愈烈的乱收费正在成为最广泛的百姓话题,甚至演变成为一些典型的社会悲剧。
读大学难,但上幼儿园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学杂费每年随随便便就得七八千元,高的甚至达到了一万七八千元。一些家长为此惊呼:“上幼儿吲比上大学还贵!”
教育部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但足这并没有成为阻止许多学校发财的障碍。
在福州,招收择校生的现象普遍存在,少数被家长们看好的小学更是借机收取高额赞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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