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面前,诚信不再“守身如玉”(1)(第1/2页)
自***年开始,我国实行大学收费制度,每学年学费已从最初的200元涨到了如今的4000~10000元,涨幅近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无疑给相火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压力。2003年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在北京,有64%的居民家庭认为目前的高校学费太高;对于一家供养一个大学生,33%认为很困难,37%认为勉强供得起,只有30%的家庭认为毫无困难。在居民收入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值的首都尚且如此,在我国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情况则更为严峻。
就像那旬公益广告中的口号“知识改变命运”所形容的,教育是一个礼会阶层流动的基本途径,假如一个社会中优秀的寒门子弟通过接受教育改变已命运的道路被阻碍,这无疑会严重损害人们对社会公正的信心。特别址近年来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中城镇生源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全国普遍已经到大以上,有些地方占到七八成,和国家总体人口结构恰恰相反,从某种程度也反映了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严峻性。
于是一个口号提了出来——“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怎样才能保障“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于是,一个经济名词提出来——国家助学贷款。即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发放的无需抵押的,在校期间政府给予全额贴息的个人信用贷款,目的足帮助普通高等学校的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以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中国善于抓“工程”。为了显示其重要程度,中央又提出“助学程”。这项以“程”命名的工程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阿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进行了试点;从2000年9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因范围内全面推行。从理论上讲当前我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学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它闲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其中50%的利息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其余50%由学生个人负手。前一年期的助学贷款的利率是5.85%,这就是说,学生借一年期的贷款100元,只需支付不到3元的利息,在各种贷款中这是利息最低的。
尽管得到了媒体、学校、银行等相关方面的大力推动,助学贷款的发放规模依然和政策制定者及社会各界的期待相距甚远。
截止到2002年6月底,全国累计申请贷款的学生为112.5万人,而银行审批的贷款人数累计只有35.1万人,合同金额累计为30.O亿元,获贷人数占申请人数的比例依然很低,只有31.2%。也就是说,申请贷款的学生中有2/3左右未能获得贷款。
这个看似美好的“工程”实施不到5年便出现了问题——《中国新闻周刊》一则消息:全国目前已有100多所高校被列入暂停发放助学贷款的“黑名单”,北京高校无一幸免。
事实正是如此,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普遍陷入僵局——
中国首都北京。据报道仅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及中国人民大学3所大学学生还可以享受助学贷款,而每所大学贷款人数限制在100人,其余高校的国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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