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他的记忆里,勾起他的无限辛酸和义愤。
历史不能重演,然而,历史又往往那么酷似。老舍的父亲牺牲在帝国主义的炮火之下,老舍本人竞惨死在“文艺黑线**”论的毒箭之下;老合的父亲孤单而受尽苦痛地死在一间小粮店里,老舍本人也同样孤单而受尽苦痛地死在一个小湖的岸边;老舍的父亲的墓冢中没有遗骨,只有一双布袜子,老合本人的骨灰盒中也同样没有骨灰,只有一副眼镜和一支钢笔……(《正红旗下》代序)
老舍父子都是惨死,一死于八国联军,一死于“四人帮”的爪牙。前者以旗兵身分战死于敌军炮火之下,犹可说也,老合一介文人,竟也死于邪恶的“文艺黑线**”论的毒箭之下,真是惨事。我们的了解是,他不是溺死在一个小湖的水里,他是陈尸在一个小湖的岸边。他的尸首很快的火化了,但是他的骨灰盒里没有骨灰!像老舍这样的一个人,一向是平正通达、与世无争,他的思想倾向一向是个人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他的写作一向是属于写实主义,而且是深表同情于贫苦的大众。何况他也因格于形势而写出不少的歌功颂德的文章,从任何方面讲,他也不应该有他那样的结局。然而,不应该发生的事居然发生了。我没有话说,我想起了胡适先生引述“豆棚闲话”所载明末流贼时民间的一首《边调歌儿)):
老天爷,你年纪大,
耳又聋来眼又花。
你看不见人,听不见话。
杀人放火的享尽荣华,
吃素看经的活活饿杀!
老天爷,你不会做天,你塌了罢!
你不会做天,你塌了罢!
老舍最后一部小说是《正红旗下》。1980年6月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一四二页,九万七千字。
这部小说作于1961年底和1962年。据胡絮青的代序说,这部小说的遭遇很惨,经过也很陆折。小说以写满人为主,而且是清朝末年的满人,并且是以义和团那个时代的骚动为背景。所以在体裁上当然与所谓“现代体裁”不同。老舍所以敢动笔写这一部早就想写的小说,是因为他以为他已获得允许可以“在一定的大前提之下自畦j选择体裁”,但是他想错了。1962年下半年,起了一阵“现代文字狱妖风”,株连了一大批文艺工作者,“谁愿意莫名其妙地因写小说而被戴上‘反党’的大帽子呢?”“这些文艺政策上的不正常现象就构成了《正红旗下》既没写完,又没发表的原因。”
《正红旗下》原稿一百六十四页成了无法见天日的违禁品,“被藏在澡盆里、锅炉里、煤堆里,由这家转到那家,由城里转到郊区,仿佛被追捕的可怜韵小鹿。”我们现在读这部《正红旗下》,真看不出对任何人有违碍之处,也许其惟一可议之处是缺乏合于某些时尚的标语口号。也许这部小说是忠于历史、忠于人性、忠于艺术的写实作品,而不是什么为谁服务的东西,于是犯了忌讳。总之是这部长篇小说刚刚开了一个头,介绍了故事中几个人物,刚刚要写到义和团事变,刚刚要写到他父亲的惨死,便停笔了,而且残稿一直没有能发表,直到老舍死后好久才得出版。
这部小说没有写完是一憾事。在作风上这部自传性质的小说和以往作品不同,态度较严肃,不再在口语文字方面的诙谐取巧。毫无隐避的这是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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