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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Oct.(修)(第4/7页)
    以赶上星期天的校园橄榄球赛。”朱迪丝一把拉住我的手腕,摇了摇,催我赶快决定。“来吧,就当是一场迷你的旅行。”

    贾瑞德是哥谭大学橄榄球队的一员,也是我们系男孩中唯一的一个运动员,难得的主场赛,海瑟自然想赶在星期天的比赛之前回到学校。

    “目的地只距离这里半小时的那种”我笑着调侃她。

    “嘿,从学校出发的话就要一个小时了”她冲我眨眨眼睛,“拜托,我可以开车。”

    “好吧,为什么不呢。”我被她的表情逗笑了,点点头答应下来。

    “耶”海瑟举起手欢快的尖叫了一声。“我实在是太期待了。”

    可能是因为有了盼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时间过的飞快。除去必修课之外,我分别参加了两次亚当的苹果排练和三次小分队的训练,剩下的时间几乎就全部泡在了图书馆里。临出发的头几个小时,提姆发了短信问我这个周末的安排。我以为他要约我见面,只好把我的安排全都告诉了他。这个礼拜他似乎也忙的脚不沾地,我们有整整七天没有碰到对方。

    “没关系,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可以在星期天见面,我在中文的语法方面有几个小问题想要请教你。”他是这么说的。“祝你和朋友们玩得开心。”

    “谢谢。”我回复他,想了想,又问“星期天的橄榄球赛你不想看吗其实我们可以改到星期一的晚上。”

    我没等到他的肯定或者是否定回答,传来的反而是一个反问句。

    “你想看比赛吗”

    “不。”我掷地有声的敲着键盘。“我对任何体育运动都不感兴趣。”

    对面安静了将近半分钟,才开始再次输入。

    “和你一样。”

    我盯着那条灰色的气泡,思考了三秒钟。提姆确实不是时常泡在运动场上的人,至少看上去不像是。我不知道这是出于不喜欢还是不擅长,想了想,觉得还是前一项的可能性似乎更高一点。

    “那么就这样,我们星期天见。”我点击发送。

    这次他的回信倒是很快。“酷。”一个简单的单词。

    我把手机屏幕按灭,扛起桌子上叠起来手臂高的几本大部头,单肩挎着帆布背包,走出了图书馆。

    空气的味道雾蒙蒙的,带着一丝潮湿的凉意,在这里生活了几个月后,我逐渐开始适应了这样的天气。降雨前后的空气带着一丝闷人的泥土气味,我不觉得讨厌,反而想多吸上几口。十月份的气温降得很快,才不过几个礼拜,校园里的大部分学生就都换上了厚厚的针织衫和长外套。总有男孩或者女孩无意间抱怨这里的季节更替太快,夏天才过去不久,冬天的影子就要冒出头。我倒是很习惯,其实北京的春秋更短,不管是沙尘暴还是糖炒栗子,都一眨眼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打得人手足无措,如同一张一不小心就多翻了的书页,来不及让人回味,新的内容就已经映入眼帘。

    我回到宿舍去收拾东西,这时候朱迪丝已经准备好一个小行李包,等在我们的房间里。我要收拾的东西不多,很快就把衣服和日须品打包好了。提早开始准备的海瑟居然比我还要慢上一点儿,一直在两条瘫在床上的连衣裙中纠结。“我要用自己最美的模样面对偶像”,她是这么说的。原来海瑟不光追星,还是选择恐惧症重度患者。最终我们不得不劝她干脆把两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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