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人生意义,不光自暴自弃,还被身边的人陷害,在经历一场大病之后因缘巧合下寻得真爱,从此开窍整个人的灵魂都焕然一新,开始在成功的道路上发光发热咳,扯远了。
“有的时候。”提姆说。他歪了一下脑袋,动作大大咧咧的,很青春可爱的样子。我忽然意识到,他比我是要小上一岁的。
“一般这种时候你会怎么做呢”我追问。
他撇了撇嘴,看上去是真的在思考,而且还思考的很认真。我以为他会得出什么惊天动地引人深思的回答,正聚精会神地等待,但没想到他只是说“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愣住了,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这么说。
提姆的样子反倒坦然的很。“我确实不知道。”他又重复了一遍,“说实话,就连现在我也经常会有这种感觉。如果硬要说的话,我大概会按照直觉继续做下去,一直到当我再次找到那个我所需要的理由。你说呢”
“唔,”我伸出手摸了摸下巴,听得半懂不懂。“可能的确是这样。”
我们之间再次沉默下来。就在我第二次以为我们之间干巴巴的对话会就此结束的时候,他再一次挑起了话题。
“其实我也有想问的。”他说,说话的时候沉甸甸的蓝眼睛望着我,给我了一种哪怕是目光也可以带有实质性重量的错觉。
“你是为什么选择来哥谭读书呢”
我一愣,没想到他会问这个。
“如果只是音乐剧系的话,似乎还有许多比这里更好的大学吧比如密歇根。很少有人想要到哥谭来留学。”
虽然说来有点丢人,但我确实没有仔细了解过这些。我从最开始就是冲着哥谭来的,为了一个飘渺的人影,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这样的话我怎么能说得出口当年我选择继续留在北京考大学,就是瞄准我所就读的学校和哥谭市有交换生企划这一个理由。自始至终我就没有想过另一条路,因为我的目的就只有一个。
是这样的,本人为追寻数年前妈妈的脚步来到这不要命的地方,不光想借此探到她当年的青春生活,还妄想说不定有一天会和我亲爸邂逅在某个街角的咖啡店。虽然我还从来没见过他,他也从来没见过我,但我们一定能在四目相对的瞬间同时想起妈妈的脸,以及感受到来自同源的电流穿过脊髓,当场认出彼此,然后或抱头痛哭或相视一笑。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重点是,电视剧。这样的剧情用胶卷拍出来说不定还算是有点看头,可当它切实发生在现实中时,别人保不齐就要将这位主人公当成傻子看。
“我所在的学校刚好和这里有交换生的活动,我没得选。”我只好随便找个借口搪塞他。“你呢哈佛、沃顿和波士顿,哪里不是好地方”
他抬了一下眉毛,也同样没有给我更加细致的回答。是因为自己的养父属于这座城市吗我猜想。
说到这里,我又忍不住想到自己的事。
实话实说,虽然我的确是抱着说不定能在这里遇到爸爸这样的想法来到这座城市的,可我连他的名字、长成什么样子、到底是不是这座城市的人都不知道。这样的白日梦太离谱了,全世界大概只有我一个人会这么做。我在孤注一掷的同时又在逃避,把这个作为根据,让我离开北京的行为看上去更富有道理。
也许我想要追寻的不是爸爸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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