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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麒麟帝国律(第3/3页)
    麟阁阁主等同于麒麟帝国皇帝陛下。帝国皇帝作为麒麟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敕令等同于帝国法令,凡是违抗帝国法令者,轻者当重罚,重者斩首示众!

    第二、凡是生活在麒麟帝国的百姓皆为麒麟帝国公民,公民享有加入城防军、麒麟阁及接受帝国保护的权力,凡是立功者可获得藏宝阁的宝物奖励,战功卓著者可分封为城主。

    第三,凡战斗、获取有价值情报、执行任务、向藏宝阁捐献宝物的公民和士兵可获得提升职务、奖励等机会!

    第四、凡以权压人、违抗命令、结党营私、打压异己、出卖情报、背叛、残害、损害帝国利益的公民和士兵,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降级、囚禁、驱逐、处死等惩罚!

    第五、凡为麒麟帝国的各种事务负伤或牺牲的公民和士兵,其本人及其家人可获得资助或抚恤。

    第六、麒麟帝国都城为麒麟城,城内不得杀人违者抹杀。剩余一百五十座城池将组建帝国城防军,每座城池十万人,隶属于麒麟帝国皇帝统治,帝国军人负有保卫城市、随同麒麟阁作战的职责与义务,凡违抗命令者定斩不饶。

    第七、麒麟帝国每座城池的帝国城防军设大将军一人,麒麟帝国任人唯贤。凡是修为强悍及对帝国有功者可以担任,大将军可同时担任城主,大将军及城主的直接领导为帝国皇帝。

    第八、麒麟帝国隶属于麒麟阁,但凡侵犯我麒麟帝国者,不论实力不论势力,虽远必诛!

    第九、麒麟帝国将在每个城池设立赏金猎人招募点,凡拥有麒麟帝国公民权者可获得帝国庇护,除非自行结仇及违抗法令而遭伤害甚至殒命者,其个人或家属可向城主报案,帝国将出赏金为受伤害的帝国公民讨还公道!

    第十、《麒麟帝国律》与麒麟帝国皇帝同为麒麟帝国最高尊严象征,但凡有违抗、亵渎、践踏此律法者,交由麒麟阁血卫堂或帝国皇帝处理,帝国公民不得私斗当以守护帝国的尊严及安全为己任!”鸿天说完后乾彧接着开始宣读律法草案。

    这个律法和《麒麟阁律》类似,多是保护公民尊严及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所以座下的五十个强者并没有什么意见,最终一致通过了这个法案,而鸿天也秉着打铁要趁热的原则,在法案通过后马上交由血卫堂在整个帝国境内颁布施行!

    (弟兄们,各种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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