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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丽女蒙难(2)(第1/3页)
    阳光黯淡下去,仿佛太阳正扯过一片乌云擦着眼泪。

    夜风凄凄,灯火摇摇,东方明月坐在灵棚内为父亲守灵。

    灵棚就搭在练武场上。

    白天已经来了许多人吊祭北侠。

    北侠在沧州颇具名望,故吊祭人中亦不乏名流雅士,但武人居多。

    负责接待的是管家和众弟子。

    此刻,吊祭的人已散去。

    东方明月便取出父亲留下的那封遗书,借微弱的灯火展开来。

    明月:爹知道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了。

    因为当你看到这封信时,爹必是已不在人世了。

    “血旗盟”屠戮我侠义武林,残暴之极,令人发指,爹身为一名侠客,自知殉武之日不远矣!

    故先写好这封遗书,嘱咐你几句身后之事。

    首先,爹要告诉你的是:

    爹并不是你的亲爹。

    你的亲生父亲是游侠武天涯,母亲是昔年“风花雪月”四大名女中的“美女”柳风痴。

    那还是在十九年前的一个风雪之夜,游侠武天涯带着刚满周岁的你来到我家。

    他说你是他和柳风痴的女儿,让我把你抚养成人。

    他和柳风痴为了躲避仇家追杀要浪迹天涯。

    我就收留下了你,正好我妻子刚生下我们女儿娇娇不久,她就一起抚养你们。

    可是就在你三岁那年,“毒盟”的人突然找上门来向我索要武天涯的女儿。

    他们说武天涯杀了“毒盟”四大护法,他们要用他的女儿引出武天涯复仇。

    当时“毒盟”以“毒尊”为首凶焰熏天,我便把娇娇给了他们。

    因此我妻子受了刺激,染疾在身,终医治无效,在十天后便去世了。

    我后来就带着你来到了沧州。

    再者,为父死后我并不要求你一定为我复仇。

    我知道你武功平平,自难在险恶江湖中扬名立万。

    但有一件事为父却希望你能遂我愿。

    这件事就是你和梅剑痴的婚事。

    若非正值武林险恶关头,这件事我早就与你当面说了。

    昔年我和梅无双闯荡江湖,义结金兰,人称南北双侠。

    有一次我们喝酒时约定,等我们婚后若是都生了儿子,便让他们结为异性兄弟,都生了女儿,便让她们结为异姓姐妹,若生了一男一女,便让他们结为夫妻。

    为父闯荡江湖数年,自信一向言出九鼎,我也不想为此而食言。

    况且梅剑痴乃当世少年中绝顶高手,且温文尔雅,与你亦颇相配。

    若你能遂父愿与之婚配,为父亦不负武天涯所托矣!

    当然为父非你生父,我之约定你可不遵守,为父决不勉强于你。

    毕竟你还没看见过梅剑痴。

    最后,在为父故后,你便将房舍及家中杂物卖掉,然后往群英会投奔南侠梅无双。

    不管你是否同意与梅剑痴的婚事,南侠定会像我一样照顾你。

    江湖中无人知道你是游侠之女,此信阅后当毁。

    游侠结怨太多,恐他人知道对你不利。

    我的丧事当简,速投南侠为上。

    江湖波谲云诡,望好自珍重!日后若见到你亲生父母当代余问候。切切!

    东方俊绝笔知其不具东方明月看完遗书,便把信纸放到灯火上点燃,火舌一点一点吞没了信纸。

    她撒开手,纸灰飘散在地,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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