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和本体意义,进而张扬人的生命意识的人,对于那个大写的“人”来说,他是解释学家,而不是批判家,只有在对那个“人”所生活的环境“社会”而言的时候他才是批评家、否定家。他只会永远地赞美那永恒的人性,批判那压抑它的一切,而不会对人性的光辉说半个“不”字。他应当具有博大的宗教情怀、悲剧性的人生体验和对世界之道的苦苦追求,但同时他也是把这些奠基于对“人性”的解释学基础上的。
历史的深处就是现实,个人的深处就是人类。一个真正的作家他必须具有博大的类意识,他不仅为他所处的时代言说,还为整个人类言说,他的超越性追求、人类学情怀、彼岸精神、终极取向是他创作的动力,并且他把这种动力焊接在他对单个人的生命的同情式体验上,他不仅是一个热爱现实的人还是一个热爱未来的人,他不仅是一个热爱个体的人还是一个热爱人类的人:他追求个人性和共在性的统一,他视文学艺术是存在的敞亮,存在的去蔽,他将作家的使命理解为将这种去蔽与敞亮的真理昭示给人们。由此,他就获得了整个人类的精神史的参照,他的创作也就得到了博大而恢宏的历史意识、人类意识的支持。他的创作目的由此而上升为对人类精神生活的永恒法则的苦苦追寻,他的工作是他向着人类的变动不拘的生活之中的永久性质素的一种询问,为“人”的整体的诗意的栖居寻找坦途,成为他的创作的所致力的最高方向。
有了上述认识,我们再来讲解作家的个性和风格的问题就非常容易了。从上述观点出发,所谓个性,是指一个作家带着个人特征去认识事物、描写事物。如果这种个人特征是稳定的、富于特色的、对写作具有深刻意义的,进而是能够把一个作家同同时代的以及历史上的作家区别开来的,那么我们就说,这个作家已经获得了创作上的个人风格。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他的个人风格可能表现在很多方面。首先是他的认知风格。他有他特别关心的题材域,如现代沈从文对湘西题材的一以贯之的热情关注,如当代作家莫言对山东高密题材的热衷等等;他有他独特的认知视角和定势,如鲁迅总是从农民的悲剧命运中审视农民自身的欠缺,余华则长于从农民的坚韧生存中展示中国农民的精神韧性等等。其次是他的表现风格。他有他独特的语言体式,如老舍的京片子俚俗语言,朱自清的清新隽咏的语言,梁实秋的学者式语言等等;他有他特殊的表现方式,如鲁迅喜欢悲剧方式,赵树理喜欢喜剧方式等等。再次,在上述两点上他形成了一系列成果。如塑造了一系列具有文学表现价值人物群像,反映了某个文化、社区、历史阶段社会生活的深层面貌等等。有了这些特征我们就可以说一个作家是有鲜明个性和个人风格的作家了。也只有这样的作家才能成为大作家。